《經濟與法》2009年2月4日節目——雷雨之夜
雷雨之夜,16歲的少女命赴黃泉,是天災還是人禍?死因查明後,究竟何人該為此負責?
落水女孩宓佳穎 |
央視網消息(經濟與法):畫面中的這個女孩叫宓佳穎,是浙江省慈溪市一所中學初中三年級的學生, 2008年4月的一個晚上,16歲的宓佳穎放學後去一位老師家補習功課,可誰也沒有想到,因為一陣雷電,小佳穎再也沒有到家裏。
2008年4月8號晚上8點多,宓佳穎的媽媽正在單位值班,看到天空中下起大雨,她就往家裏打電話,希望確認去老師家補習功課的女兒是否安全到家。她從八點半開始打,一直打到9點鐘,家裏沒人接。
宓佳穎的爸爸當時正在寧波辦事,情急之下,宓佳穎的媽媽打電話向老師詢問,可得到的答覆卻更加讓她擔心。老師説宓佳穎是八點鐘左右走出的,剛走出的時候還沒有下雨。
老師家與宓佳穎家相距不遠,宓佳穎還騎著自行車,正常情況下只要7、8分鐘就能到家。可一個小時了,一個小女孩能去哪呢?
焦急的等待中,又一個小時過去了,宓佳穎還是沒有回來,實在放心不下,宓佳穎的媽媽就給自己的哥哥打了電話。
宓佳穎的舅舅沈奇明馬上和愛人一起起來開著車去尋找,可是從宓佳穎家找到老師家,一路上沒有任何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