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涉嫌內幕交易?
黃光裕涉嫌經濟犯罪被拘一案再次回到了人們的視野中。
10月21日,有消息稱,黃光裕一案因證據不足再度被檢察機關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而此前一次補充偵查的內容則是相關內幕交易的具體操作手段等。該消息還稱,黃光裕被指控的罪名將為“內幕交易罪”。不知道是否是受了相關消息影響,國美電器昨天在H股市場上表現低迷,截至收盤時報收于每股2.45元,下跌0.81%。
資料顯示,內幕交易罪是指評判或通曉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非法獲取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或單位,在涉及股票、證券的發行、交易或其他股票、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賣出該股票、證券,或洩露該信息,是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為。
那麼,黃光裕這種情節嚴重的行為到底是以公司名義還是以個人名義進行操作的呢?
“不管是以國美法人代表身份還是以個人名義進行可能的內幕交易,歸根結底,該行為的最終受益者都是黃光裕本人。”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表示,“當初,這兩種方式,黃光裕或許只會從風險角度考慮,估計,他以公司名義進行內幕交易的可能性相對更大。”
國美或受牽連
“如果黃光裕是以國美集團法人的身份參與內幕交易,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的雙罰制原則,國美本身也可能在事實調查清楚後遭一定的法律制裁。同時,這對於國美今後的發展也會産生或多或少的不利影響,比如,一些投資者或許會不再信任國美電器。”張馬林進一步指出,“對黃光裕來説,除罰交相關金額外,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的區別就在於量刑上,如果是自然人犯罪,量刑會更大。”
而對於這則突如其來的消息,國美電器總裁陳曉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並未作相關評論,也未透露可能的相關信息,“目前並沒有任何權威部門發佈相關消息,具體問題可以去聯絡國美方面的公關公司。”記者多次聯絡相關人員,但始終未能獲得答案。
儘管未對相關事宜進行表態,但陳曉此前多次在談到黃光裕對國美影響時,他總是儘量將這種影響做“淡化”處理。
他曾在今年6月對媒體表示,黃光裕未來對公司的影響主要是股東層面,“從經營角度來講,他已離開這個層面,所以不會發生影響。” 他還曾説,黃光裕近況他了解的也非常有限,不比大家了解的更多,國美也不會出席相關部門對黃光裕資産凍結的聆訊。
從事了哪些內幕交易
除被以何種身份量刑外,另一個疑團則是黃光裕因什麼案件可能被定為“內幕交易罪”。
業內人士表示,黃光裕之所以可能被指控為“內幕交易罪”,可以從他以前在市場上的種種操作手段中略知一二,因為黃光裕本身就是資本騰挪的“高手”,在市場的風風雨雨中,套現一直是其重要的手段。
查看黃光裕的發展履歷,記者了解到,從2002年開始,其就開始了套現之路,但更讓市場驚訝的是2007年ST金泰的瘋狂表現。這只後來被股民稱為“妖股”的股票,從2007年2月28日起以摧枯拉朽之勢連續拉出42個漲停,刷新了A股記錄,而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恰恰為黃光裕之兄黃俊欽,同時,市場也傳言,黃光裕就是那個“最牛散戶劉芳”。此外,還曾有消息稱,他曾經對“國美係”的中關村和三聯商社進行過股價操控。
“相關部門至今並未公佈具體的相關信息,但ST金泰當年的詭異不失為黃光裕可能涉嫌‘內幕交易罪’的一種可能。”張馬林表示,“當然,除ST金泰外,或許還有其他一些可能性,最終還是要看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和披露。” (國際金融報 記者 傅光雲 實習生 黃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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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