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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賠款將直接支付給第三方

 

CCTV.com  2009年10月15日 09: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新保險法實施,車險合同重新設計,除標準條款外,還須附帶義務説明材料。

  新《保險法》10月1日起實施,相比壽險合同的規範,車險合同要“糊塗”得多。昨天,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介紹了新法實施對車險業務的影響,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已對合同進行重新設計。

  車主現在投保車險,合同除了標準條款,還附帶明確説明義務的書面材料。當索賠材料齊全時,保險公司應當在30天內完成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車險合同附帶條款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車險部負責人李楓表示,北京80%以上的車險業務是通過代理渠道銷售的,其中包括了4S店,車險代理人等。“新保險法要求對消費者履行保險責任的説明義務,對車險來説就是要求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這麼做。”

  根據要求,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該向投保人説明合同內容,對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進行明確的説明。同時還需要指導投保人正確填寫各種投保資料。代理人沒有得到授權,不能擅自代投保人簽字或蓋章。

  昨天到會的人保財險、太平洋財險相關人士表示,公司已對保險合同進行了重新設計。現在車主投保拿到的合同將有車險的格式條款,還會有書面明確是否盡到了説明義務。在確認代理人盡到説明義務後,車主要簽字確認。

  李楓表示,親筆簽名非常重要,一些代理機構為了低價競爭,可能把車險價格報得很低,而車主通常也不看保單,甚至不用他簽名。但合同裏可能15萬的三者險保額只有5萬。“如果車主親筆簽名了,代理機構就不敢輕易矇混。”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車主在填寫保單材料時,不願意留下真實信息包括聯絡方式。“5個保單的車主信息能有4個是假的。這也導致保險公司沒有辦法與車主直接聯絡上,客戶回訪也很難進行。”另一位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人士指出。

  索賠在30天內完成核定

  新《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理賠的程序和時限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比如保險公司認為被保險人等提供的索賠請求證明和材料不完整的,應該一次性書面通知被保險人等提供,不能讓消費者來回跑腿。

  在索賠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一般也要在30天內作出核定,並把核定結果書面通知給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賠款直接支付給第三方

  據了解,在責任保險裏,新《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接受申請,直接向第三方(受害人)支付賠款。

  李楓告訴記者,“就比如甲車撞了乙車,如果一直聯絡不上甲車,乙車在有相關材料的情況下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支付賠款。”

  他介紹説,當責任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方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其賠償的,事故第三方可請求賠付,保險公司核定後進行賠付。此外,第三方請求證明事故責任資料齊全即可由保險公司核定後進行賠付,無需被保險人再提供信息,目前各保險公司已經按照此規定執行。(記者殷潔)

  ■ 投保小貼士

  1、車主親筆簽名防投保“貓膩”

  “去年我給自己的車投保,找了一家報價便宜的代理公司買車險。出險時才發現自己成了一家裝飾公司的員工,買的是由這家公司名義投保的團險。在需要理賠的時候就需要去這家裝飾公司開證明。”一位車主在昨天的發佈會上提出疑問,到底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的李楓表示,這種情況應該是車主沒有親筆簽名,如果車主在簽合同時發現購買的是團險,就不會願意簽名。“特別提醒消費者儘量親筆簽名,如果委託其他人簽名,可能會被代辦人私自拿去退保或者批改。”

  2、車輛過戶後原車主無法再退保

  以前,車主在將車出售給別人以後,需要去保險公司辦保單轉移手續。新《保險法》則規定,車輛過戶以後,新車主可自動承繼原保單的權利和義務,無需去保險公司辦理過戶手續。

  要提醒車主的是,辦理退保手續必須在過戶之前辦理。在賣車之後,原來的車主就不能再向保險公司提出退保申請了。

  另外,當車主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時,需要寫一份授權書。否則一旦出現出險情況,由於駕駛人並不擁有車輛,保險公司就不會給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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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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