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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內二手房交易成本高

 

CCTV.com  2009年09月25日 09:5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張女士幾年前買了一套房子,後來房子漲價了,她把房子賣掉賺了不少錢,她看到了房産投資的高利潤,於是又將賺到的錢重新投資了一套55平方米的小戶型。這房子不滿兩年,她準備趁現在房價高位將房子出手獲利,可是她來到仲介公司,仲介公司為她算的這筆賬讓她的良好願望破滅了。原來,9月開始出現新政集中治理“陰陽合同”,如此一來,本來可以通過作低合同避稅的方法不可行了。出售房子要繳納很高的稅,買方肯定不願承擔,房子出手困難。張女士覺得這房子算是砸手裏了。

  那麼現在一套未滿2年的普通住宅出售,要繳納多少稅呢?鏈家地産理財分析師張月表示,這得分兩種情況,如果能在12月31日前完成交易,可以享受營業稅減免的優惠政策,可是12月31日後,優惠政策截至,一旦政策不再續行,那麼購買次新房的稅費成本將大大增加。下面以張女士的房子為例,購買時總價110萬元,當前市場總價為150萬元,再次出售時需要繳納的稅費分別計算如下:

  算賬1(12月31日前):徵收優惠營業稅。

  營業稅:(150萬-110萬)5.5%=22000元

  契稅:150萬元1.5%=22500元

  個人所得稅:150萬元1%=15000元

  總計支出稅費成本59500元,佔總房款的4%左右。另外,現在仲介費一般在3%左右,也就是説,現在一套未滿二年的房子出售,起始交易成本將佔到總房款的7%。

  算賬2(12月31日後):要徵收全額的稅收,即150萬元5.5%=82500元,再加上契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費高達12萬元,佔到了總房款的8%,這還不包括仲介費,現在仲介費收費一般在3%,這樣算來,光是這些費用就到了11%。

  專家提醒:張月提醒購房人,雖然房産投資獲利較多,但是也存在風險,比如政策風險,如張女士的例子,將鉅額的交易成本都轉嫁給買方,買方肯定不願意,房産成交的困難將增大,投資不成,反被套住,因此房産投資還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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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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