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發佈,從信貸、財稅等方面加大扶持
⊙見習記者 秦菲菲 張牡霞
國務院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從信貸、財稅等方面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這是繼上月“六項措施”出臺後,國務院再次發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昨日解讀説,此次出臺的《意見》是國家一攬子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含了不少新思路、新措施。
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意見》提出,要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機構的辦法;積極支持民間資本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
李毅中稱,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等具有突破性的意義。
國家發改委研究院投資所研究員張漢亞也認為,普及股份制村鎮銀行,並且允許民間資本進入是緩解民間投資難行之有效的辦法。
另外,《意見》還強調,要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
繼此前出臺的一系列財稅支持政策後,國務院再次提出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意見》還強調,要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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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