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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航空破産重整案塵埃落定 衰敗之快令人嘆息

 

CCTV.com  2009年08月27日 07:3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長江日報  

東星航空公司資料圖片。 新華社發

  沸沸颺颺的東星航空破産重整一案終於塵埃落定。  

  昨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最後裁定:駁回申請人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破産重整的申請。此舉意味著:成立兩年多的東星航空公司走到盡頭。

  8月11日,東星集團以東星航空公司的出資人身份,與北京信中利投資公司達成合作協議並制定出重整計劃方案,並向武漢市中級法院申請對東星航空公司進行破産重整。武漢中院19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東星集團不服上述裁定,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8月23日,省高院裁定由中院立案受理。25日,市中院組織東星集團、信中利公司、東星航空公司破産管理人召開了聽證會。

  經審理查明:2008年東星集團無營業收入,經營利潤為-220,169元,凈利潤為-220,169元;信中利公司于1999年5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汪超涌,初次註冊資金為100萬元,2009年4月變更資金為5000萬元。2007年度信中利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為470000元,主要業務利潤為444150元,利潤總額為-187477.38元。

  法院認為:東星集團及信中利公司明顯缺乏對東星航空公司重整的資金能力,提交的重整方案不具有可行性。

  法院認為:在重整方案中,雖然以信中利公司為代表的重整方表明首期將注入2億-3億元資金,對東星航空公司股權、債務進行重整,但其既未提供注入資金的來源、相關融資機關願意提供融資的證明,也未提供債權人同意將其債權轉為股權的證明,更沒有對其他債權人的債權利益進行保護的方案,而且缺少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對國有資産部分債券轉為股權的相關意見,以及東星航空公司所在地武漢市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對該重整方案提供支持和幫助的相關意見。

  據此,法院認為該重整方案不具備可操作性和依法重整的條件,駁回申請。

  東星航空公司興衰始末

  東星航空成為我國第一個破産的航空公司,它所涉及的案件也成為我國新《破産法》頒布後首例跨境破産重整案。

  從風光登場到宣佈破産,東星航空僅用2年多時間,衰敗之快,真可謂飛機速度。

  資本運作高手的經商哲學

  1991年,蘭世立從省委機關辭職下海,白手起家,從房産、電子産品代理、餐飲到旅遊,最多時涉足20多個行業,據傳每個領域都大有斬獲,從未有過敗績,在成立東星航空之前,他已經是被眾多耀眼光環所裹挾的東星集團董事局主席。當東星航空公司成立時,身為東星航空公司老總的蘭世立成為湖北的首富。

  2006年,蘭世立進軍航空業。他多次稱:這是其四十幾年人生完成的傑作之一。

  據傳,一次內部會議上,蘭世立大肆宣揚自己的獨特觀點。“如果有了項目,但缺錢該怎麼辦?”蘭世立告知:“在沒錢的時候做成了有錢的事,這才是英雄,才叫本領。要學會發散思維、逆向思維,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和‘儲財觀’。存錢、攢錢就是傻瓜,借錢、貸錢才是聰明人,要學會用別人的錢來賺錢。”

  山河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傑用親身經歷為蘭世立的“理財觀”作注腳:1996年,孝感分行支持孝感市經委在澳門開發房地産,後因市經委無法歸還貸款,便將澳門的房産抵償貸款。孝感工行不知何故竟委託蘭世立管理,但他卻暗地裏把房産賣了,錢揣在自己的腰包裏。後孝感分行向孝感法院起訴,張傑作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雖打蠃了官司,但至今尚未收回分文。蘭世立有個較出名的言論:“忽悠,從某種程度上講也是一種能力!”

  打造空中樓閣

  蘭世立在東星集團會上常講:要想做成大事,必須會投機,而投機就是敢冒風險。

  2005年6月,蘭世立一拿到民航總局的批文,就拋出了20架飛機的採購計劃,而東星航空公司的註冊資本是8000萬。據一名熟知東星財務的知情人士講,那時,蘭世立已拖欠了旅行社員工兩個月工資。

  5個月後,東星與空客簽下購買10架飛機的協議。

  空客中國公司副總裁陳菊明事後回憶,在3家民營航空公司慘澹經營、國際原油價格居高不下的當時,蘭世立把自己的航空公司建立在“空中樓閣”上。

  蘭世立的很多做法,在下屬看來都是不可思議的,但他敢做。

  開通香港、澳門航線後,東星航空一天一班,香港一班,澳門一班。有員工説這麼定不現實,武漢市就這麼大,再怎麼樣,即使不要錢也沒有人去了。

  上座率果然不高,一個飛機上只有三五個人的情況經常出現。但蘭世立要的是規模,每天香港、澳門各一班,照飛不誤,東星航空虧損嚴重。

  號稱有30億資産的東星集團,總部在武漢證券大廈只有一層樓的租場,他自己的公司至今還在租借的寫字樓裏辦公。

  辦航空是為了賣高價

  蘭世立在演講中稱企業要做大,大了就是國家、民族的企業,就會得到幫助。蘭世立是擅長投機的,他以為,東星航空大了,違約就不會被追究。

  據東星破産管理人介紹,蘭世立的初衷可能並沒有真正想幹航空,而是希望進行資本運作,最後賣高價脫手。因此,他的許多行為都是一種短期行為。

  事實上,東星航空與空客簽訂的訂單,並非即時交貨,大部分仍然必須依靠CAS租賃維持運營。為此,東星航空每月必須向美國通用電氣商業航空服務公司(GECAS)繳納30萬美元的租金。

  不僅如此,東星航空還必須面臨龐大的機場租金、燃油費用、員工工資等。在此次東星航空停航後,武漢市政府方面確認,東星航空停航每天需支出的費用近100萬元,每月損失超過3000萬元。

  也許抱著攤子越大、政府越放不了的心理,他敢在只有2億-3億元資金(包括銀行貸款)的情況下,開航空公司,從事這個“燒錢”的行業,敢在資金枯竭時借高利貸渡難關,敢以世界上最高的價格從其他航空公司挖飛行員。從各航空公司跳槽而來的東星航空飛行員的收入是中國最高的。他的胃口好卻消化不了這些,反弄得胃到處“出血”“穿孔”。(記者徐前山 實習生吳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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