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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發文:防止集中出臺水價調整項目

 

CCTV.com  2009年07月25日 08: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上海證券報  

  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4日下午發佈《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當前各地相繼出臺供水價格調整方案,《通知》指出,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

  《通知》指出,在完善水價計價方式上,一是積極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具備條件的地區,要儘快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合理確定不同級別的水量基數及其比價關係,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家庭的影響,提高居民節水意識。對非居民生活用水,要繼續實施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二是儘快對環衛、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用水實行計量計價。實施按用水量計取水費,促進節水和降低供水企業産銷差。三是適當確定各級水量間的差價。實行階梯式水價和超定額加價的城市,可在合理核定各級水量基數的情況下,適當擴大各級水量間的價差,促進節約用水。

  理順水價結構上,《通知》表示,一是簡化水價分類。逐步將現行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二是突出調整重點。污水處理費偏低的地區,調整城鎮水價時要優先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三是理順再生水與城市供水的比價關係。

  此外,《通知》還要求,做好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為避免調價對低收入家庭産生較大影響,各地在調整水價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要根據水價調整的影響,對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採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等多種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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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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