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經濟頻道 > 公司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力拓案”揭開跨國公司竊取國家秘密的路徑

 

CCTV.com  2009年07月14日 14: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自7月5日案發以來,力拓案愈演愈烈。

  7月9日,上海市國家安全局證實力拓集團上海辦事處總經理、力拓鐵礦石部門中國業務負責人胡士泰等4名員工因涉嫌竊取國家機密被依法拘留。連日來,首鋼、濟鋼等企業也被曝牽扯其中,一時間,鋼鐵行業消息滿天飛。

  國家秘密有完整法律保護體系

  “從國家有關部門掌握的證據看,力拓案涉及的主要是刺探竊取國家秘密罪,當然也不排除商業秘密罪和商業賄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王海橋表示。

  根據有關部門通報,胡士泰等人自2009年以來,在中外進出口鐵礦石談判期間,採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中國鋼鐵生産單位內部人員,刺探竊取了中國國家秘密,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對此,澳外長史密斯連續數日誇張地指責中國,稱中國的保密法把澳大利亞“搞糊塗了”,澳媒體和反對派也齊聲合唱,質疑中國“亂抓人”。

  一家大型鋼鐵企業副總告訴記者,“幾乎每家大型鋼鐵企業都有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都有著完整的法律保護體系,而國家秘密保護比商業秘密更嚴格、週密、靈敏,並帶有強制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是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其中既包括政治、軍事、外交、科技、安全,也包括經濟等各個方面,“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也在保護範圍之中。

  相關鏈結:

 

1/2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