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越來越多的人希望通過購買保險為自己和家庭提供保障。但是,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在投保前應重點關注保險的五個“時間節點”,以便自己在投保、理賠甚至退保等環節受益。
一是投保猶豫期。購買保險後,消費者如果後悔,保險公司可以無條件退保,但後悔有時間期限,一般為10天,這就是投保猶豫期。投保人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外,要退還投保人繳納的所有保費。因此,消費者可以利用投保猶豫期,仔細研讀保單,作出投保或不投保的決定。
二是繳費寬限期。消費者購買保險後,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設定一個延繳保費的寬限期,一般為60天。保險專家説,繳費寬限期是針對分期繳保費的情況而設定的,如果投保人到期未繳納保費,則從保險單載明的繳納日期次日起60天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但會從保戶所付的保險金中扣除其欠繳的保費及利息。
三是觀望期。對於重疾險等醫療保險,由於一些重大疾病並不是突發性的,投保人可能在買保險時,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種疾病隱患,因而多數保險公司都對醫療保險規定了一個觀望期。
保險專家説,觀望期一般是指從保險合同生效日算起的90天或180天以內,即3個月或半年;在觀望期內發生的醫療費支出,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
四是最佳退保期。保險公司的經營費用大多發生在保單生效後的2年內,因此投保壽險的消費者如果選擇退保,時間最好選擇在繳足保費2年之後,因為未繳足2年保費,保險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費用,即如果2年內退保,投保人的經濟損失幾乎是分期所繳保費的全部,或者是繳交保費的30%。
五是保單復效期。如果投保人在中止保險合同後又想恢復原有的保單,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中止2年內申請恢復,並與保險公司達成復效協議,但是投保人要補繳失效期內的保費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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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