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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高度關注上海塌樓事件三“懸疑”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12:2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上海證券報  

  6月27日6時左右,上海閔行區蓮花南路羅陽路口一幢13層在建商品樓發生倒塌事故,目前已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故原因尚在調查中。新華社記者 裴鑫攝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上海“蓮花河畔景苑”倒塌樓房的後期處理工作受到全國房地産市場高度關注。昨天晚上,閔行區政府新聞辦向上海證券報介紹最新進展情況稱,事故有關的地質勘探和樁基檢測工作已經基本結束,從今天起開展材料測試和數據分析工作,預計事故原因調查本週內結束,本週五將正式對外公佈。

  昨天是“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發生倒覆事故搶險工作第五天,由於開發商梅都房地産公司的賬戶已被查封,為保護建築施工方農民工利益,經閔行區建交委和梅隴鎮政府同眾欣建築有限公司協商,由建築方眾欣公司支付農民工工資154.2萬元。而對其餘10棟房屋的監測工作繼續進行,結果顯示房屋處於安全和穩定狀態。

  目前,人們普遍關注的三個問題是:開發商與建築商責任如何區分?退房要求是否獲得支持?以及對公務員入股房地産企業如何處理?

  據了解,截至昨天下午17時,政府部門共接待購房者405戶813人,退房和補足新購置房産的差價是購房者普遍要求。政府部門表示,將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並加強同購房者的溝通交流。一位資深房地産律師表示,根據通行的購房合約,開發商無法按期交房,購房者有權終止買賣合同,同時開發商須按約定賠付相應違約金。“但根據部分業主的訴求,因為目前處於房價上漲週期,希望開發商同時補足購房者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的差價部分。而法律上可能沒有相應依據,這和商品房市場跌價就要求退房是一樣的道理。”該律師表示。

  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華偉等業內人士則表示,現在各方都在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等待最終責任認定。而該結論可能牽涉出建築商違規墊資代建這個行業潛規則。“常規來看,建築事故第一責任方是承建單位,開發商、監理方等都可能存在一定責任。而如果開發商與建築商的合作方式是建築商墊資承建,那麼開發商可能面臨更大處罰。因為墊資代建屬於違規行為,而這種做法已經在房地産市場非常普遍。”華偉稱。

  對於此前媒體報道政府工作人員參股該樓盤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公司一事,閔行區昨日表示將依法調查核實,並及時公佈調查結果。據了解,該項目開發商、建築商、施工方、監理方等9人已經被採取適當控制措施。記者 于兵兵

  "倒樓案"確認官員入股怎賠律師:需按現行價格

  記者調查顯示,上海“蓮花河畔景苑”樓盤的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原為閔行區梅隴鎮集體企業,2001年轉制為民營企業。公司原董事長闕敬德現為第二大股東,持股15%;公司原董事、現任董事長張志琴為第一大股東,佔64.275%股份。公開資料顯示,闕敬德為梅隴鎮鎮長助理,擔任過梅隴鎮徵地服務所所長、鎮資産公司總經理、上海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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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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