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證監會對IPO重啟後首單、桂林三金藥業涉嫌違規改制一事做出回應,表示經過對其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的核查,未發現三金藥業存在與招股意向書陳述不一致的情況。
上周,三金藥業原中層實名向證監會和廣西證監局舉報桂林三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説明書中存在不實之處。對此,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日,證監會關注到有媒體報道桂林三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對1995年至1997年的工資總額、內部職工購買國有股權資金來源的披露不實,證監會及廣西證監局也收到對相關問題的投訴。
這位負責人表示,證監會要求三金藥業的保薦機構招商證券、發行人律師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就此進行核查,並請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也進行相關核查。經核查,未發現存在與三金藥業招股意向書陳述不一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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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谷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