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天在其網站上公佈的該部個人所得稅課題研究組的相關文章稱,2008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的人數為240萬人。首度正面回應“個稅起徵點是否應該上調”爭議:大幅提高起徵點後,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相對受損。不過,這份報告透露,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市場物價水平等變化情況,今後個稅起徵點還將適時作出調整。
月薪2500元以下者
實際已無須繳納個稅
報告指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佔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的約3%,而繳納的稅額為1294億元,佔全國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35%,自行申報人員多集中在電力、金融、石油、電信等部門和公司股東、企事業高管等職業。
“工薪費用扣除標準的確定需要綜合考慮居民消費支出增長及物價上漲因素等情況。”研究組提供的數據稱,200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11242.9元,即937元/月,遠遠低於2000元/月的扣除標準,考慮就業者贍養人數的因素,按2008年平均每一就業者人均負擔人數1.97人計算,則2008年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1846元/月,仍低於2000元/月的費用扣除標準。
課題研究組報告指出,按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為2000元/月,同時,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三險一金”(一般應佔職工月工薪收入的20%左右)均可在稅前扣除。此外,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補貼、託兒補助費、離退休工資等都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按此計算,每月工薪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已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月工薪收入3000元至10000元的納稅人,其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均不超過10%。
若提高起徵點
高收入者多受惠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受惠多的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研究組説,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稅負只能減少100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350元/月;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1050元/月;將扣除標準提高至1萬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2800元/月。
“綜合+分類”
稅改還要等
報告提到,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是目標。這種稅制是對部分應稅所得項目到年終予以綜合,適用累進稅率徵稅,對其他的應稅所得項目則按比例稅率實行分類徵收。
研究組透露,我國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目前應大力推進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對個人金融資産、房地産以及汽車等重要消費品也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目前應下大力氣健全和完善徵管配套措施,包括加強現金管理,大力推進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儘快實現不同銀行之間的計算機聯網;在個人存款實名制度的基礎上,對個人金融資産、房地産以及汽車等重要消費品也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海關、工商、勞務管理、出入境管理、文化管理、駐外機構以及公檢法等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有關人員經濟往來和收入情況信息的制度等。
個人所得稅于1980年9月開始徵收,當時起徵點為800元人民幣,其後三次上調,去年3月1日起提高到目前的2000元人民幣。(記者熊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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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