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提高中小投資者的申購中簽率是此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目標之一 但專家指出———
新股申購中簽率超低,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驚人……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已經迫在眉睫。22日,證監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明言,此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預期目標之一,就是提高中小投資者的申購中簽率。那麼此次改革是否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記者採訪了多年研究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相關專家。
■利益分配格局並未改變
對於新發佈的指導意見,資深律師、中國社科院經濟學博士馬光遠認為,此次改革抓住了現有新股發行制度中“定價”和“公平”兩大核心問題,並且提出了解決的具體措施。但現行新股發行制度的殘缺遠不止這兩個方面,而是呈現立體式、全方位的扭曲,《指導意見》根本沒有觸及新股發行制度的根本和顯示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
從內容上看,基本沒有大的突破,改革的基本思路仍然限定在基本不改變現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基礎上,對機構、上市公司等強勢團體的利益沒有太大觸動,而只是象徵性地對中小投資者做了一點讓步。
■對“做局”缺乏懲戒機制
馬光遠進一步指出,指導意見對新股的定價機制,只是原則性地提出要“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要求詢價對象應真實報價,詢價報價與申購報價應當具有邏輯一致性,主承銷商應當採取措施杜絕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但沒有提出任何解決虛假報價等問題的辦法,並且將希望寄託在和機構利益有千絲萬縷關係的“主承銷商”身上,對於主承銷商和機構聯合做局、虛假報價等等,也沒有相應的懲戒機制。
■應改變網上、網下申購比例
此外,馬光遠強調,指導意見沒有徹底解決新股發行中散戶中簽率低和不公平問題。第一,本次改革對網上、網下申購的比例維持不動,而是只改革網上申購制度,這意味著擁有網下申購權的機構的大的利益並沒有受到觸動。
第二,《指導意見》雖然規定,“任一股票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所有參與該只股票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股票配售對象均不再參與網上申購”,改變了以前機構“網上、網下”通吃、和散戶搶食的行為,這是《指導意見》值得稱道的進步,但是,隨後規定的“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單一網上申購賬戶的申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這樣的措施,表面上看似乎解決了中簽率的問題,但在機構擁有多個賬戶的情況下,中小投資者的中簽率依然不會有顯著提高。
馬光遠建議,第一,對於定價問題,市場化的方向沒有錯,但一定要提出具體的定價制約機制,對於虛假報價要有懲戒措施,並且納入機構和主承銷商的誠信記錄,一旦出現“欺詐性定價”,可以用市場禁入、限制申購、取消承銷資格等措施給予懲罰。第二,對機構與散戶之間中簽的不公平問題,必須改變網上、網下的申購比例,建議完全照搬香港的制度,沒有任何技術難度。第三,修改《證券法》,將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最低限定在35%以上,形成良好的股權結構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改變圈錢市的本質,如同中石油一樣僅僅拿出5%不到的資産來上市圈錢的做法應該徹底從中國資本市場消失。第四,為防止上市首日爆炒,對新股上市適用漲跌停制度。第五,為徹底解決“大小非”問題,除對擴股股東和上市前非公開發行的戰略投資者的股份進行限制之外,應廢除限售期,上市首日准許流通,以形成真正的全流通市,一方面可根除二級市場的爆炒,另一方面讓股價合理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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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