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經濟頻道 > 財經評論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評論:卡拉收費管理不OK 收費者想維權還是斂財

 

CCTV.com  2009年05月13日 08: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自2007年開始收取卡拉OK版權費,如今收取的版權費已達8000萬元,但很多歌手至今卻仍沒有拿到應得的報酬。(5月11日《羊城晚報》)

  按照國家版權局規定,KTV版權使用費由中國音集協代為收取,收取後按比例返還給相關受益人:40%給音樂著作版權協會,返還給詞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也就是2400萬元,作為音集協及其授權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費用;最後剩下的2400萬元則用於分配給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據相關人士稱,部分費用已下撥到相關唱片公司。

  可是實際情況如何

  筆者詢問了K廳裏點唱率頗高的《懂你》演唱者滿文軍、《濤聲依舊》等歌曲演唱者毛寧、著名音樂人陳小奇,他們都説迄今未收到版權費。那麼,這些版權費會不會給了唱片公司,而唱片公司沒有分給歌手呢?筆者採訪了中國最大的唱片公司之一、華友飛樂唱片公司總裁鐘雄兵,他的回答也很明確:一分錢沒收到。

  不是款項過於龐大,涉及的公司和歌手太多,分配起來有難度?難度無疑是存在的。但我們注意到,8000萬元中有2400萬元是作為管理費截留的,拿出400萬元的管理費請人管理分配是否已經綽綽有餘?然而2007年至今,這筆版權費還在某些地方“隱居”。與此相反,當K廳拒交版權費,音集協就又是交涉又打官司,反應倒是出奇迅速!這種收費時唱《不再猶豫》、分錢時唱《大約在冬季》、面對採訪時唱《不能説的秘密》的作派,讓人懷疑,收費者是想維權還是想斂財?

  藉為唱片公司、音樂人維權的名義來狂收版權費,既不徵求相關方面的意見,也不作分配版權費的任何準備,更缺失相應的監管,這樣收下的鉅款,弄不好可能為某些人走向富裕架橋,也可能為某些人通往監獄鋪路———無論哪一種可能,這樣的“卡拉OK”收費,如何能OK?!

  相關鏈結:

責編:王玉飛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