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輪成品油官方調價後的一大成果,就是政府首次公佈了“以20天為週期進行評估”的調價規律。根據這一規律,業內專家認為,因本週期內國際油價變動幅度超過4%已成定局,預計4月中旬政府很可能再次上調成品油價。屆時,汽油柴油價格的上漲幅度將可能達到每噸約350元。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此前表示,前段時間進行的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是根據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的。“該機制以20天為週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如國際油價連續20天日均漲幅或跌幅超過4%,就應考慮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整”。當時就有有識之士指出,這種做法天然存在重大缺陷。因為,調整當天也就是3月25日,國際原油價格是每桶53.5美元,比20天前的3月5日每桶43.64美元上漲不到10美元,若按照連續每天漲跌4%的調價機制,漲價的計算應是(1+4%)的19次方,也就是漲到原價的2.1068492倍的時候才能調價,即國際原油價格達到92美元的時候才能夠出臺措施。現在,又有風聲傳來,國內油價將繼續上調。難道,存在天然缺陷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竟成了油價隨意上漲的護身符?
按照上次調價的幅度,國際油價每桶上漲10美元,國內油價每噸上調250元。那麼,要是國際油價恢復到最高值147美元,則國內油價每噸還將上調2250美元,加上原來的基礎價格,每噸油價在8000元左右,每公升的油價將達到18元。別以為這是不著邊際的臆斷,依照現有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就必然推導這種結果。
稍一思考,便可以發現“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吊詭之處。表面上看,漲跌的幅度都是4%,好像一視同仁、不偏不倚。其實,調高的基數較低,很容易做到;而調低的基數較高,很難操作。比如,以國際原油每桶40美元為例,每天上升4%是1.6美元,上升的空間很大;而當國際原油價格每桶100美元的時候,每天4%的跌幅是4美元,這樣的跌幅空間有限。這種制度設計,其決策的大公司化傾向昭然若揭。
責編:谷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