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改革開放,發端于收入分配的變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收入分配方式經歷了從單一的按勞分配,到按勞分配為主、其他分配方式為輔,再到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演變過程。
近幾年來,收入分配已成為歷年“兩會”上的熱點問題。而人們關注的視線,往往集中于“高管高薪”、“壟斷高薪”、區域收入差異等現象。收入分配公平問題最為受人矚目,貧富分化的社會問題日漸敏感。
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國家、企業、居民收入比重問題也引發了來自社會各界的關注。據數據顯示,從1998年至2007年,國家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從17.5%上升到24.2%,居民收入所佔比重從68.1%下降至57%。
顯然,不管是收入分配不公還是居民收入比重偏低,都非常不利於擴大內需:在一個“倒金字塔”形的社會中,少數有錢人所帶動的消費遠低於“橄欖形”社會裏中産階級所帶動的消費;而國民收入分配向國家傾斜,居民收入相對不足,也會導致消費率的下降。
對於收入分配問題中存在的矛盾,決策層早有重視:對於收入分配公平,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的目標任務;黨中央在關於“十一五”的建議中提出要“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規範個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注重社會公平,特別要關注就業機會和分配過程的公平,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強化對分配結果的監管”。對於增大居民收入比重,央行在今年2月底發佈的《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提出,要“優化國民收入在居民、企業和政府之間的分配”;今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繼續調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勞動報酬佔國民收入的比重。”
我們相信,進一步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不但對有效刺激消費、擴大內需大有裨益,更能幫助廣大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在危機中提振信心,樹立信念,進而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前進發展。
蔡繼明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經濟委員會主任:
讓更多農民進城才能縮小城鄉差距
縮小城鄉差距最重要的途徑是要加快城市化進程,把農村大量的剩餘勞動力不僅轉移到非農業部門,更重要是要讓他們轉移到大城市;不僅要讓他們進廠,還要讓他們進城,更要讓他們落戶,變成真正的城市居民,這樣才能夠一方面使進城的農民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提高他們的福利。另外一方面,要使留在農村的居民,能夠耕種越來越多的土地,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從而也相應的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只有在這個過程達到一定水平時,比如是城市化水平達到75%,我們才有資格説基本實現現代化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才能夠大幅度的縮小。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我們要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要讓農民真正地獲得土地的權利,從而使他們能夠憑藉著土地獲得財産性收入,分享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好處;另一方面,我們要加快戶籍制度、就業制度、教育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從而降低農民進城的門檻,使城市化進程不斷地加快。
李汝求
全國人大代表、惠州市市長:
建立完善的惠民體系
在我們惠州的惠民體系中,農村和城鎮的醫療保險目前已經百分之百覆蓋;今年,我們在整體收入較好的農村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農村養老保險已經開始推行。雖然在整個廣東省,惠州的財力不是最好的,但是我們的執政理念是盡可能用最大的努力把民生工程做到最好。除了做民生工程,這幾年,我們還對公共設施進行統籌發展,設立更多的公共産品,使城裏人能享受到的公共設施,農村人也儘量享受到。
林銘森
全國政協委員、福萬(香港)有限公司總裁:
儘快制定《公務員財産申報法》
為了遏制官員腐敗,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關於申報個人收入財産甚至家庭財産的規定和法律條文,但《公務員法》沒有對財産申報作出規定,而現有的關於財産申報的制度法律地位不明確,政策性文件缺乏法律的權威性,也談不上人民的監督,而且財産申報主體範圍過窄,需申報的財産範圍太小,財産申報類型單一,無法顯示其真實的財産增量。而且目前財産申報的受理機構缺乏監管權威、違規拒報或者不如實申報的責任過輕等,也影響了已有制度的效果。
基於現代國家公開、透明的執政理念,任何掌握權力的公務員,都必須部分地放棄其作為普通公民所應享受的某些權利,承擔公職人員所必須履行的道德義務。公務員財産公開申報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的要求,公務員的財産隱私權不能抵禦公眾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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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