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絡媒體披露,北大、清華數十位教師因購買的商品房面臨爛尾可能(已逾期交房近兩年),到政府信訪辦上訪,受到粗暴對待。此前,《?望東方》雜誌曾報道,北大某著名教授早些時候與其他業主,也因購買此房而遲遲未能入住到政府部門上訪,曾遭到接待人員的野蠻推搡。這兩件前後不同時間發生的事件,表達的是同一個訴求──當其所買的房子面臨爛尾風險時,向政府求助。
據了解,這個位於北京海淀區圓明園附近,名為褐石園的商品住宅項目,于2004年開發並銷售,由泰躍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該公司法人劉軍因涉及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周良洛受賄案,以及違規挪用高達十幾億預售房款,致使資金鏈斷裂,無力支付工程款,令該項目接近爛尾。
令眾多購房者感到困惑與鬱悶的是,因個別官員的貪腐所造成的後果為何要由無辜百姓來承擔?根據已知的公開信息得知,周良洛在任期間通過“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獲取利益”。其中收受泰躍公司法人劉軍給予的美元近93萬,人民幣100萬元。
從近幾年公之於眾的政府官員貪污腐敗案件看,幾乎無一倖免地與土地審批有關。如廣西成克傑案、瀋陽慕馬大案等案件。深諳此道的開發商和少數政府官員十分明白,權錢交易是房地産開發中最為快捷和高效的暴富手段。
雖然此後政府通過“招、拍、挂”將賣地這一最受詬病的燙手山芋交給了市場和法律,走出了劃清政府權力界線的一大步,但不幸的是,褐石業主所買的房恰恰是土地協議轉讓的項目,業主們無意間踏入了“雷區”。
極有可能爛尾的褐石園項目,反映出的另一個問題是,我國目前的房屋預售制度有著致命的缺陷。事實上,除了香港等少數地區外,房屋預售制並不是世界各國所採用的普遍市場規則,它隱含著極大的風險。
據央行曾經撰寫的《房地産金融報告》顯示,整個房地産行業通過借貸銀行資金、佔用建築商資金、使用購房者預售款資金,完美演繹了自有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技巧。但是,較大的財務杠桿同時也隱含著較大的財務風險。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的現象,房地産商由於自有資金少而無法為債務清償提供合理保障。
根據建設部的規定,預收商品房預售款,在房屋開工建設時不得超過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收至60%,到房屋封頂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時再全部收取。然而,據業內人士透露這一規定基本上沒有得到嚴格執行。現實情況是,當開發商一拿到預售許可證後,如果購房者做按揭貸款的比率較高,實際上開發商就可拿到大部分預售房款。而這部分資金的使用是無成本的。這也是開發商們的凈資産收益率與資産負債率要遠高於其他行業的原因之一。更有甚者,有的開發商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將業主的購房款挪作他用,購房者的風險被陡然急劇放大。購房者與開發商所承擔的風險極不對稱。
住房問題表面上看是經濟問題,實際上是政治問題。對民眾而言,有居則安、有産則寧。住房不僅是人們生活中的必需品,更是普通老百姓家庭財産中,價值最大的資産。試想,一個老百姓家庭節衣縮食舉債購房,但得到的卻是債臺高築和永遠無法入住的房子,將會是一種什麼樣心情?
從目前的情形看,追究部分開發商的“原罪”以及嚴查少數官員與之牽連的貪腐行為,還社會以公平、平抑公眾的不滿情緒是有積極意義的。但要從根本上解決住房問題,或許還應從制度安排入手。諸如,考慮徹底取消期房預售制;加強對開發商的資金監管;對因涉及貪腐案而使民眾受到重大損失的情況,政府酌情以財政轉移支付等多種方式妥善處置……。總之,政府可以做的事還很多。(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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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