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10月30日電(記者尚軍)歐盟委員會30日宣佈,已批准瑞典和葡萄牙兩國的金融救援方案,涉及資金總額達1700億歐元。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説,兩國的救援方案雖成為政府補貼,但符合歐盟相關規定,有助於穩定金融市場,不會對競爭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根據歐盟相關法規,成員國在對其金融機構提供救助時必須獲得歐盟委員會的批准,此舉旨在防止歐盟成員國通過向其金融機構提供政府補貼進而影響市場競爭。
為了應對金融危機,瑞典和葡萄牙日前出臺了各自的救援方案,出資金額分別為1.5萬億瑞典克朗(約合1500億歐元)和200億歐元。這些資金主要用於為金融機構發售債券融資提供擔保,以緩解因金融機構間普遍惜貸而造成的信貸緊縮局面。
此前,歐盟委員會已批准了英國和德國的大規模金融救援方案。迄今,歐盟各國公佈的金融救援方案總額已超過2萬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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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