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04日 07:56 來源:
[內容速覽]深交所異常波動股票大大少於媒體估計數 |
□本報記者 吳銘 周松林
記者昨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因公司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上週六(6月2日),滬市約有264家上市公司刊登了股價異常波動公告,上述公司今日(6月4日)將不再實施停牌處理。深交所主板46家上市公司已于6月3日(非交易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了異常波動公告,進行了相關風險提示,故這46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及衍生品今日也將不進行停牌處理。滬市今日另有極個別上市公司刊登股價異動公告,仍將停牌1小時後恢復交易。
由於近期股價波動比較嚴重,有媒體報道稱今日深滬兩市或將有近千隻股票停牌,但實際上,有關媒體誤讀了兩市的交易規則。
記者查閱《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得知,按照第五章的有關規定,所謂“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是指股票當日收盤漲跌幅與對應分類指數收盤漲跌幅的差值,“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則包括了連續三個交易日、連續兩個交易日甚至一個交易日的三種情形。因此,“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 20%”的異常波動標準,是指將股票每日與對應指數的漲跌幅偏離值累加起來,如果加值達到或超過了+20%或-20%,就達到了異常波動標準。
以5月30日至6月1日的交易為例,假定深交所主板某只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跌停,其每日跌幅為-10%,而其對應的分類指數深圳A指三個交易日的跌幅分別為-7.15%、-1.06%和-4.95%,因此該只股票在5月30日、31日和6月1日的每日漲跌幅偏離值分別為-2.85%、-8.94%和-5.05%,三日漲跌幅偏離值的累計值為-16.84%,則該股票未達到漲跌幅偏離值累計-20%的異常波動標準。
按照上述規定,因股票價格異常波動需要臨時停牌的股票數大大少於有關媒體的估計數。
據深交所網站6月1日公佈的交易公開信息,截至當日收市共有48隻股票(其中中小板股票2隻)達到了有關“異常波動”標準,其中5隻股票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5.4.3條規定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 20%”異常波動標準,分別是主板的佛山照明、北京旅遊、雲南銅業和中小板的榮信股份、滄州明珠;其餘43隻股票全為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跌停的ST、*ST和S類股票,達到了今年4月20日深交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ST、*ST和S股票異常波動和信息披露監管的通知》規定的異常波動標準。
中國證券報
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