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礦有令不行 執法部門有法不依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9日 09:52 來源:
《經濟參考報》消息:“在對煤礦安全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及安全隱患而沒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出及時處理的,是典型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是行政不作為。這也是當前煤礦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屢禁不絕的一個主要原因。”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王顯政在四川省督查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時如是説。
調查顯示,造成礦難頻發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思想麻痹鬆懈、管理混亂,這也是國有大礦成為礦難重災區的主因。
小煤礦有令不行埋禍根
今年4月份,攀枝花市國土資源部門已經查實,炳德工貿公司三各老煤礦、炭坪子煤礦和何家屋基煤礦、立祥工貿公司斯犁溝煤礦等13家小煤礦存在嚴重超層越界開採問題,其中,立祥工貿公司斯犁溝煤礦超越下限標高達23米;而炳德工貿有限公司三各老煤礦越界開採達1600多米,非法採煤5571噸。
在對超層越界開採小煤礦的處理中,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既沒有向公安、安監等部門通報,也沒有向當地政府彙報,而是僅僅依據《礦産資源法》及《四川省礦産資源管理條例》,對超層越界開採煤礦作出責令其“退回本礦區範圍開採”並處以罰款的處理。
王顯政發怒了,在攀枝花市政府舉行的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彙報會上,他高高舉起隨身攜帶的《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嚴厲地説:“這是國務院第446號令。其中第八條明確規定,超層越界開採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産。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既然查實13家小煤礦超層越界開採,為什麼不依令而行?而且拖了半年之久而不向有關部門通報!”
“超層越界開採不僅破壞了國家煤炭資源,而且對煤礦安全生産造成嚴重隱患。”王顯政告訴記者,在近年來所發生的小煤礦安全事故中,60%以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超層越界開採行為。比如,2005年5月20日山西臨汾市蒲縣後溝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並波及鄰礦,造成20人死亡;2005年8月7日廣東梅州大興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罹難;今年5月18日山西大同左雲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57人死亡……這些都是由小煤礦超層越界開採釀成的。
手持攀枝花市這份13家超層越界開採的小煤礦名單,王顯政強調指出:“為什麼當前煤礦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屢禁不絕?除了一些小煤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某些執法部門查出問題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據了解,四川省政府已做決定,由省監察廳會同省國土資源廳赴攀枝花市對小煤礦超層越界開採問題展開專項檢查,並對其他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認真做好安全生産工作。
國有礦管理混亂留隱患
今年以來,産煤大省山西的國有大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已有多起,全國國有煤礦安全事故也此起彼伏。國家安監總局對今年1月至8月的煤礦事故分析顯示,全國2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煤礦事故中,國有煤礦佔了43%。
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前身為軒崗礦務局,多年來經營困難,2002年國家賦予政策性關閉破産優惠政策整體破産,2003年重組改制為軒崗煤電有限公司。改制後,原有國有凈資産和新注入資金轉為國有股份,佔52%,由大同煤礦集團收購持股,其餘為職工股。11月5日11時40分,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51108進風巷掘進工作面非計劃停電、停風後,瓦斯聚集達到爆炸界限,但供電人員繼續違章送電,發生了瓦斯爆炸,導致47名礦工遇難。
據事故調查組初步調查,焦家寨煤礦存在嚴重管理問題:一是供電管理混亂,供電系統存在缺陷,未認真執行停送電制度,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送電不按規定操作,不做相關紀錄,個別配電點無人值班,沒有實行專人送點;而且這個礦非計劃停電現象經常發生,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存在嚴重缺陷;二是瓦斯管理混亂。該礦安裝有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但日産管理鬆懈。事故前幾天,事故區域瓦斯濃度就頻繁超限;在事故發生前兩個半小時,工作面瓦斯濃度就明顯異常,但煤礦管理層未採取處理措施,未查明原因,也未消除隱患,更未撤人。在地上,調度室的瓦斯監控系統多次顯示該工作面瓦斯濃度異常,甚至達到爆炸極限,但生産指揮系統沒有採取有效措施,沒有下達撤人指令。三是現場管理混亂。進風巷和回風巷質監佈置了兩個聯絡巷,造成通風系統不穩定,工作面“局扇”未安裝開停傳感器,沒有開停紀錄;事故發生前一天,全礦“局扇”停了九處次,但沒有查明原因。事故發生時,當班的兩個掘進工作面有一名隊長和七名副隊長,並有挖檢員、安全員,在工作面瓦斯嚴重超限的情況下,沒有撤出作業人員。
焦家寨礦是一個“制度健全”的國有煤礦,為什麼會存在這麼多“低級”的安全隱患呢?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一位負責人反思説,事故反映出企業存在嚴重麻痹鬆懈思想,長期忽視安全,管理混亂,存在習慣性違章現象。而山西省在近日召開的煤礦安全工作會議上認為,監管部門也有重要責任。
警惕“安全麻木症”蔓延
從近幾年的實際情況來看,四季度煤炭市場需求趨旺,也是煤炭事故的多發季節。部分國有煤礦為了實現産量目標很有可能出現超能力生産、忽視安全等現象,加之部分國有煤礦安全欠賬較多,或改制整合過程中不能有效銜接,就很容易誘發安全事故。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應對此予以特別關注,進一步採取措施加強安全檢查監管,高度警惕“安全麻木症”在國有煤礦中蔓延。
山西省政府11月15日召開的煤礦安全電視電話會也分析了今年以來國有煤礦事故多發問題。會議指出:本來山西國有煤礦企業人員素質和管理工作相對較好,也建立了制度和規程,但今年以來一些合法的國有大煤礦連續出事,説明這些規程都沒有認真落實,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也不到位;一些大礦近年來沒有發生重特大事故,也産生了盲目樂觀、鬆勁麻痹的思想,部分企業負責人存在重生産、輕安全的思想。
企業領導麻木遲鈍、管理鬆懈導致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在“國務院山西省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11?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成立會議”上,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指出:10月31日,甘肅靖遠煤業公司魏家地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29人遇難,初步調查了解,事故原因主要是企業負責人思想麻痹,安全管理放鬆,瓦斯抽放和瓦斯檢查不落實;遼寧省阜新礦業集團最近的兩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也都是由於管理鬆懈造成的;山西同煤集團焦家寨煤礦11?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更是典型,該礦近幾年來沒有發生重大事故,但對潛
伏的問題和基礎的脆弱認識不足,滋長了鬆懈大意思想,忽視安全、放鬆管理,安全問題頻繁出現卻熟視無睹,違章習以為常,拿礦工的生命當兒戲。(李新民 郭力群 劉礪平)
責編:韓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