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豆心情抑鬱險跳樓
上世紀90年代初,曾因開闢勁歌風潮而在樂壇擁有一席地位的紅豆,因簽約港臺經紀公司,不但沒有打開港臺市場,還丟失了內地陣營。事業失意的他不斷放縱自己。最終導致在2002年,因猥褻兒童罪被判入獄三年。
過去,紅豆除了唱歌,沒有其它事,所接觸的人群,也只有演藝界,從來沒有接觸過太雜的人群。可監獄裏,他的周圍,殺人、詐騙、強姦、貪污、吸毒、販毒、拐賣婦女兒童、地痞流氓……什麼樣的人都有。在他第一天進去時,就被同室的獄友欺負。“其實他們試圖一開始的時候,要滅一下我。他們是需要,在他們的那個社會環境裏面有他們的秩序,他們擔心我會不服從那個秩序,所以他們試圖要給我點苦頭嘗嘗。”他還回憶説,當時他的心情低落到極點,是監獄裏面的警察朋友,一直給他鼓勵,不斷開導他,他才很快適應了監獄裏的生活。
在這段時間內,紅豆開始自暴自棄,曾經一度胖到171斤,還差點因為抑鬱症而跳樓自盡。
紅豆説:“我非常理解張國榮,從樓上跳下來的感覺,縱身跳向天上,無論有沒有翅膀,只要我想跳,我還管有翅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