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之前,困頓竭蹶,幾無容身之地;成名之後,少有必要的羈縻和約束。娛樂圈的這些規律頗有些接近中國大學擴招以前的情境:進門難出門易。結果,人性中某些不良的東西全釋放出來了,至少也是缺乏節制。這樣的生成機制下製造出來的文化偶像乃至文化産品,蒼白而粗糙;而在如此文化滋養下的大眾文化心理,則不免淺薄虛浮。吃的是草,未必一定能産出牛奶。
一個偶像的成長,大抵都有一段艱難的歷程,一部血淚史。一個偶像的坍塌,也就是眼睛一閉一睜的事兒。眼下的滿文軍,即處在這樣快速墜落的當口。原來“懂你”,現在人們都不懂了,非但不懂,還被天才地演繹成“毒你”;農民出身,也突然從“優點”變成“劣根性”,似乎滿文軍玷污了他的農民兄弟;而長久以來一直處於被引導、被教化、被娛樂的大眾,還能夠繼續歡迎一個自己吸毒、夫妻吸毒,甚至聚眾吸毒的愛心大使嗎?
滿文軍吸毒的消息連日來滿天飛。很多報道都試圖把矛頭指向其妻,認為是身為“商人”的妻子帶壞了“農民”老公。這種指責不免牽強,“農民”滿文軍是不是就註定能一直純樸、勤勞、正直……下去?而一沾染“商人”,就很快在花花世界迷失自己了?此種新版“出身論”之荒謬,是顯見的。農民也好,商人也好,並不是解讀目前這起吸毒事件的關鍵。荒謬的新“出身論”,折射的其實是人們對喜愛歌手的墮落的無限惋惜。好好的一個歌手,怎麼就這樣不知自重?那樣好的音色、那樣憨厚的形象、那樣不容易的成長史,就這樣輕飄飄地去了。偶像為什麼總是以這樣的方式被打碎?在這個想象力日漸匱乏而濫情依舊的歌壇,在這個視野日漸荒涼而喧囂不減的歌壇,人們追問,滿文軍為什麼就不能好好地陪我們到老?
首先,責任不能推到“商人”妻子身上了事,那樣不免過於輕巧——未免矮化了滿文軍,也矮化了農民。要知道,從京郊平谷縣農村走出來的滿文軍,至少有五年時間是以酒吧歌手謀生的,以娛樂圈吸食大麻之普遍,他不可能沒有絲毫了解。其次,也不能完全歸咎於娛樂圈生存狀態的影響,圈裏吸的人多了,未必意味著你就應該吸,別人的罪孽未必就是你的救贖。這是兩個範疇的問題。還是滿文軍所屬公司的老闆説得好:做錯了,就要負起責任來。
滿文軍出事,他自己、還有愛他的人,大可不必四處張望。禍患起于細微,根源在於自己。杜撰一下,程式化的檢討模式大體如此:平時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沒有意識到一個公眾人物的責任,在歌迷的歡呼喝彩聲中失去了自我……而按照個性化的道歉格式,則可説:這一段事業不是很順,不知不覺地就吸上了,對不起家鄉父老和歌迷朋友的厚愛……
前一種“檢討”,所強調的關鍵,是一個人把握自己的艱難。成名固然難,而更難的是成名之後的自我把控。既要享受放大了的自由、無所不在的誘惑,又不能觸犯公眾忍耐、道德規範、法律規定的底線,沒有一點自律的精神,不易做到。很多藝人的倒掉,大抵如此。滿文軍成名後公眾形象還算好的,這也是他能夠成為幾個社團組織的形象大使、並在出事之後仍有組織沒有馬上拋棄他的原因。
而後一種“道歉”,更多的還是述説個人的困惑。滿文軍從底層一路拼殺,有得益於外力之時,但更多時候則是“一個人的奮鬥”。在文化的河流中,生命個體的不係之舟,有可能穿過險灘,“柳暗花明又一村”;也可能觸礁毀滅,“爾曹身與名俱滅”。翻過去了,那是道值得紀念的坎兒;翻不過去,就是身敗名裂的深淵。
個人的堅守之外,我們長期以來的文化生成機制似乎也應該承擔一些責任。匆匆忙忙的,偶像來得快也去得疾。成名之前,困頓竭蹶,幾無容身之地;成名之後,紙醉金迷,少有必要的羈縻和約束。娛樂圈的這些規律頗有些接近中國大學擴招以前的情境,進門難出門易。結果,人性中某些不良的東西全釋放出來了,至少也是缺乏節制。這樣的生成機制下製造出來的文化偶像乃至文化産品,蒼白而粗糙;而在如此文化滋養下的大眾文化心理,則不免淺薄虛浮。吃的是草,未必一定能夠産出牛奶。
考察滿文軍事件的公眾反應,悲觀並非虛妄。出事之前,讚美不吝極致的語詞,實在沒詞了,就把“農民本色”挂在嘴邊;出事之後,則落井下石還唯恐石頭不夠塊頭。偶像的起來既然是“哄”起來的,其倒掉似乎當然也應該“哄”下去。大不了,換個人繼續先捧後罵。輪迴迅速的娛樂圈折射出來的,是令人悲哀的社會文化層面的惡的基因。這樣的事情多了,怎麼可能會天上掉下來一個健康的娛樂圈?“滿文軍們”怎麼可能好好地陪我們到老?
拘在看守所裏的滿文軍還有幾天才能出來,出來以後的路怎麼走?形象一向很好但卻親手打碎了它的歌手,能不能得到社會的寬容?娛樂圈更多的人能不能記取些許教訓,不再前赴後繼去吸毒?這個事件能不能再一次促使社會關注那些看似光鮮卻不免寂寞的群體?……這些問題,既是擺在滿文軍及更多藝人面前的難題,更是對社會公眾承受能力的一次考驗。無論如何,吸毒不能成為我們這個時代藝人的精神判詞;無論如何,吸了毒的藝人也不應該被這個社會娛樂之後簡單拋棄。(胡印斌)
責編:吳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