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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新聞發佈會舉行

 

CCTV.com  2008年12月27日 20: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日本富士電視臺記者:

    這次防震減災法修訂的側重點在什麼地方?今年四川汶川地震中中國政府吸取了哪些教訓?這些教訓有沒有反映到這次修改的防震減災法中?

日本富士電視臺記者現場提問

    黃建初:

    我在回答第一個問題的時候實際上已經説了修改的內容和修改的背景。至於你的第二個問題,在修改的時候,確實總結汶川地震的一些抗震救災成功經驗,完善我們的法律制度,是這次修改的一個重點。通過這次特大地震災害的抗震救災工作,大家都感到提高城鄉抗震救災能力的主要途徑,就是提高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水平。因為我們現在的科學發展水平,要對地震作出很準確的預報,是個世界性的難題。在這個情況下,提高抗震設防水平,顯然就是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儘量減輕地震災害的主要措施。在總結四川汶川地震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在以下幾個方面完善了有關工程抗震設防的規定:一是完善了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規定,對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提出了明確要求,增加了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應該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設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規定。

    而且要求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施工的全過程負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應該分別對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點剛才我已經講到了,明確規定了有關建設工程的強制性標準,要與抗震設防要求相銜接。第三點,這次修改中還增加了對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的要求。我們國家很多地方農村民居是長期處於不設防的狀態,因此增加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該加強對農村村民住宅和鄉村公共設施抗震設防的管理,組織開展農村實用抗震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推廣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經濟適用、具有當地特色的建築設計和施工技術,培訓相關的技術人員,建設示範工程,逐步提高農村村民住宅和鄉村公共設施的抗震設防水平。還規定國家對需要抗震設防的農村村民住宅和鄉村公共設施還給予必要的支持。 

    總結這次汶川抗震救災的經驗,法律還做了兩個方面的重要修改。一個是對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救援的演練增加了規定。因為特大型地震災害在發生以後,第一時間真正有效的救援措施往往都是老百姓或者群眾在地震現場的自救互救,國際上的經驗也是這樣。因此我們明確增加了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演練。法律還特別規定,學校應當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並開展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大家都知道這次四川汶川地震災區有一個學校做得很好,就是因為平時有比較多的應急演練,一旦發生問題孩子們能夠迅速地很熟練地躲到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

    第二個方面,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修改,就是考慮到地震災害通常損失都非常巨大,普通的商業保險很難承受。現行法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主要指的是商業保險。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地震有比較明顯的地域性、突發性、巨災性。地域性就是在地震災區比較願意投保,但是其他地方的人覺得離我比較遠,就不願意投保。突發性,剛才已經講了,現在地震預報是個世界性難題,還很難作到準確的預報。巨災性,一旦發生破壞性的地震,它的損失是非常巨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完全的商業保險是很難承受的。這也是我們為什麼現行法規定了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但是在實際中實施得並不理想。這次修改中我們借鑒了一些國家的做法,明確提出對巨災保險要由國家財政予以必要的支持。當然,將來具體的做法是設立一個保險基金還是給予一定稅收優惠,還是給予財政補貼,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會進一步完善這個制度。單説從法律框架的角度在防震減災法中已經作了明確規定,國家發展由財政支持的地震災害保險事業,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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