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
何勇指出,前一階段,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採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建立了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的體系,制定公佈了《關於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一批重要的規章制度,從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角度,為規範抗震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加強對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中央紀委監察部派出兩個專項檢查組,赴四川省、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等地方、部門和社會團體監督檢查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署派出審計人員赴有關單位進行跟蹤審計。民政部、財政部也組成檢查組,對本部門、本系統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計署等部委,以及受災四省(市)有關部門都設立了舉報電話。四川、甘肅、陜西等省紀檢監察機關根據群眾舉報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查處了一批在抗震救災中失職瀆職、截留侵佔抗震救災物資、違規使用救災帳篷和哄抬物價的違法違紀案件。
何勇強調,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力度,把監督檢查貫穿于救災款物募集、分配、撥付、管理、使用等每一個環節,覆蓋到所有涉及救災款物募集和管理使用的部門、單位和群眾團體、社會組織。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點、不出現斷層。要突出監督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保證捐贈款物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災區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抗震救災物資分配、撥付和發放的監督檢查,尤其要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震救災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受災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何勇強調,要加大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依紀依法快查嚴辦重處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採取有效措施,擴大案件線索來源,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要逐一核實,一旦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查處。對新聞媒體揭露的問題,要認真進行了解,注意從中發現案件線索。審計機關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何勇要求,要加大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的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大力宣傳在抗震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堅定人民群眾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的信心,增強黨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好本職工作,同時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馬馼,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王偉,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劉光和,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賀邦靖,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駐審計署紀檢組組長安國出席會議,分別彙報了近期工作情況,並研究討論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責編:張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