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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台灣經濟部門日前公佈將製造業、服務業與公共工程列入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的項目後,正在研擬將金融業列為第二階段的開放項目。
據台灣《經濟日報》報道,臺行政機構12號針對陸資來臺投資辦法召開會議,並達成共識,根據這項辦法,製造業、服務業與公共工程三大類共有99項被列入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的項目,這項辦法預計6月底前生效。
同時,台灣“金融管理委員會”也在緊鑼密鼓地研討將金融業列為第二階段的開放項目。原則上,銀行、保險以及證券等金融業都會列入第二階段開放項目,但各有不同開放條件,而且須視兩岸金融市場開放條件的洽談情況而定。
大陸金融業來臺投資,除了參股投資外,設辦事處、分行等也都屬於直接投資的範圍。過去多家大陸銀行有意來臺設辦事處,就是因為卡在台灣尚未訂定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辦法,無法同意大陸銀行來臺設辦事處。
由於設辦事處不涉及業務經營,在陸資來臺投資金融業中,未來被視為有可能是較快獲准的項目。
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