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歷史:
游泳是第一屆現代奧運會的比賽項目。12年後,1908年,世界業餘游泳聯合會成立,它是所有游泳項目的管理機構。世界泳聯制定了游泳、跳水和水球的規則,並管理官方世界紀錄。1908年倫敦奧運會首次啟用了按照國際泳聯競賽標準建造的專業游泳池。
從1951年第一屆印度新德里亞運會開始,游泳就是6個官方正式比賽項目,此後始終出現在每屆亞運會上。跳水項目首次成為奧運比賽項目始於1928年的阿姆斯特丹,當時男女選手在10米跳臺和3米跳板上同場競技。2000年,雙人跳水進入奧運大家庭,本隊的兩名運動員同步從跳臺或跳板上出發,完成動作躍入水中。
以前,偉大的美國跳水選手格雷格-洛加尼斯在國際賽事中獨佔鰲頭。近年來,中國成為世界上跳水最強大的國家。在國際比賽中,中國跳水隊鮮有失手。
項目概況:
跳水是一項從特定高度跳入水中,並做出各種技巧性動作,要求運動員具有相當的敏捷度和勇氣。跳水比賽分為1米跳板、3米跳板和10米跳臺3個項目,根據運動員動作的難度和完成程度評分。雙人跳水主要考察運動員相互協調同步的能力。
跳水是奧運會比賽中最受觀眾喜愛的項目之一。優秀的選手通常具備與體操運動員相似的身體素質,比如力量、柔韌和對運動的感覺。
小知識:
許多運動員是因為喜歡跳水,或者是在練體操時受傷嚴重而不能繼續體操訓練了,而從體操等其它項目改練跳水的。
規則介紹:
絕大多數跳水比賽包括3個項目:1米板、3米板和高臺跳水(也稱跳臺跳水)。跳臺跳水根據出發臺的高度,可分為5米、7米(有時也稱半臺)和10米跳臺。包括奧運和是世錦賽等高水平跳水賽事中,通常採用10米跳臺比賽形式。1米和3米跳水從跳板上起跳。5米到10米跳水從水泥或木質跳臺上起跳。當然,在訓練用的場館裏,也會設有1米和3米高的跳臺。
比賽時,運動員必須按照規則做出一組規定編碼的動作,包括不同起跳方式、各種翻騰和轉體。裁判根據選手完成跳水動作的各個方面,比如選手動作難度、在空中姿態以及入水時激起水花的大小(水花越小越好)等方面給予評分。最完美的入水沒有水花。總體來説,總分10分包括幾個部分:起跳3分,翻騰3分,入水3分,還有1分留給裁判靈活處理。但是,當裁判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做出評分時,他們通常幾乎只根據本能和印象打分,而不是嚴格按照評分標準來做出評判。
跳水與體操非常相似,它們之間的差異之一是,男女體操運動員在不同的器械上比賽,而男女跳水選手面對的是同樣的跳臺。通常女子選手比男子選手少做一個動作,但近些年這個情況已有所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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