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歷史:
作為一種格鬥形式,最近關於擊劍的記錄是在公元前1190年古埃及的浮雕中被發現的。中國、日本、波斯、巴比倫、希臘和羅馬等古代文明都把擊劍作為戰鬥技能而加以訓練,但是,直到中世紀的歐洲,擊劍才成為一項體育運動。
意大利和德國都聲稱自己是擊劍的發源地,但確有實據的記錄,是法國人Henri De Saint-Didier于1570年舉辦了擊劍比賽並制定了規則。擊劍是少數幾個自1896年雅典現代奧運會發端就一直被保留在奧運項目中的運動之一。1924年,女子項目加入奧運會。1913年,國際擊劍聯合會成立。
1974年第7屆伊朗德黑蘭亞運會上,擊劍成為亞運會比賽項目。
項目概況:
擊劍是一種由古代劍術禮儀發展而來的古老運動。它融合了典雅、戰術、專注和協調、技術,以及反應等各個方面。擊劍這個詞源於拉丁文“defendere”,涵義是防衛或保護,早期的擊劍比賽常常導致參與者流血受傷,甚至死亡。防護服和磨鈍尖的劍開始推廣,使這項運動的危險性大大降低,並在世界範圍內廣為傳播。
第15屆多哈亞運會擊劍運動包括花劍、佩劍和重劍三項比賽,分設男女項目和團體、個人項目。
小知識:
在電子記分設備投入使用之前,比賽使用的劍頭上有一個填裝了墨水的濕潤棉布團,這樣在刺中對手衣服的時候能夠清晰記錄下來,因此擊劍運動員都要穿著白色擊劍服。
規則介紹:
第15屆亞運會的擊劍比賽將遵循國際擊劍聯合會當前的競賽規則:
擊劍場地長14米,寬1.5米。運動員穿著連有電線的特製擊劍服,並與電子記分系統相連,當一劍擊中將會顯示出來。裁判和觀眾可以通過設置的指示燈看到是否得分。在花劍比賽中,選手只能刺擊對手的上身,佩劍比賽的得分部位為腰部以上(手除外),包括手臂和頭盔。花劍和佩劍比賽都有主動進攻優先權。如果比賽雙方幾乎同時刺中對方,先出劍的那一方得分。如果裁判無法判斷到底誰先出劍,則雙方都不得分。
重劍是三個劍種中重量最重的,可以與舊時法庭用劍相媲美。因此,比賽節奏更慢,戰術的應用更為重要。全身各個部位都是重劍的得分區域。如果在1/400秒內,雙方均擊中對方,雙方都可得分。
一場比賽的時間為:
循環賽:至少5分,最多持續3分鐘;
淘汰賽:至少15分,最多持續9分鐘;
團體賽:每回合1分鐘。
團體賽中一支隊伍由3名劍手組成,每個人輪番上陣,最先得到45分的隊獲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