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歷史:
古代手球運動起源於古希臘、羅馬和中世紀的德國。現代手球運動是19世紀末期在丹麥、德國和瑞典興起的。手球最開始是在戶外的球場舉行比賽的,但是現在流行在室內舉行,沿襲在斯堪迪那維亞的傳統,每邊由7個人組成。戶外手球運動最早出現在1936年的奧運會,但是不久就從奧運會的競賽項目名單裏消失了。1972年的慕尼黑奧運會,簡化了的手球回到了比賽名單裏。
4年後,女子手球運動在1976年蒙特利爾舉行。前南斯拉伕奪得男子手球比賽的金牌,而前蘇聯隊則奪得了女子冠軍。亞洲的手球運動是在1982年印度新德里舉行的第9屆亞洲運動會上出現的。
項目概況:
手球是一項需要隊員集速度、敏捷、協調性和出色的戰略戰術于一體的快節奏的運動項目。
7名隊員通過用手傳球、擲球、搶球、扣球,爭取將球射進對方網內。進球多的一隊贏得比賽的勝利。
一場比賽有兩個30分鐘的場,和10分鐘的中場休息。在決賽中,通過加時,有時用罰球來決定勝者。
規則介紹:
手球比賽在一個40米長、20米寬的室內場地進行。一個運動員持球後只能走三步,並且不能在半徑6米的半圓形線內射門。運動員可以在空中躍起並傳球和搶球。如果對手從側邊或後面撞擊選手,或粗暴地頂撞裁判,將被視為犯規,判對方球隊罰球。
如果在60分鐘內打平,則要進行上下半場各5分鐘的加時賽。如果10分鐘加時賽後仍無法分出勝負,那再進行第二輪加時賽。然後,點球決勝負。第15屆亞運會上,手球比賽將根據國際手球聯合會和亞洲手球聯合會最近制定的規則實施。
手球比賽最初只設立男子項目,勝者記2分,打平記1分,負者記0分。成績最好的兩個隊進入半決賽。女子手球項目後來以聯盟形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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