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成克傑情婦李平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9月7日對李平受賄、走私普通貨物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李平上訴,維持原判。

  李平因夥同成克傑共同收受鉅額賄賂和與他人共同走私,於今年8月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走私普通貨物罪並罰,判處李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産港幣2688萬餘元,罰金人民幣40萬元。在今天的公開宣判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還一併駁回了與李平共同走私普通貨物的香港商人張靜海的上訴。 ( 中央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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