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院成克傑案辦案組工作紀實

  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成克傑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成克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8月9日,成克傑的情婦李平也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成克傑系列案暫告一段落。這一判決創造了中國反貪史之最,關注此案的中國民眾由此看到了國家反腐敗的決心。與此同時,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成克傑辦案組的同志們也終於松了一口氣,連續數月的緊張作戰,終於對全國人民有了一個交待。

  庭前

  “庭上一分鐘,庭下數日功”,這是公訴工作的生動寫照。

  “這不是普通案子,全國老百姓都在關注著,我們的壓力可想而知。”為辦好這個案子,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抽調精英組成了辦案組,該組由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漳南和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方工&&,由一分院起訴二處的主訴檢察官周曉燕、王偉,助檢員楊琦,書記員李為民、于洋組成,周曉燕時任起訴二處處長,王偉任副處長。

  5月22日,案件正式移送到辦案組。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是一個半月。時間緊迫,辦案組將全部的精力都投入了工作中。僅移送的案卷就有厚厚的29本,不僅要將這些案卷讀懂讀透進行深入細緻的審查,還要調查、取證、提審。

  為保證效率,辦案組將要公訴的犯罪事實作了分割:1.成克傑與李平在受賄前有預謀,並作了明確的分工,由成克傑辦事,李平收錢。2.成克傑和李平在江南停車購物城工程和民族宮工程中,收受周坤賄賂3000余萬元。3.成克傑和李平在拉平隧洞工程中收受賄賂人民幣180萬元。4.成克傑與李平幫助廣西信託公司桂信公司取得貸款後,收受賄賂人民幣60萬元。5.在為甘維仁等三人解決職務問題的過程中,成克傑單獨或與李平共同收受賄賂人民幣28.8萬元,美元3000元。辦案組成員間進行了分工,王偉負責前兩項犯罪事實,周曉燕負責後三項。楊琦、李為民、于洋協助王偉和周曉燕工作。

  雖然前期的偵查工作很到位,但審查起訴的過程依然很複雜,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是做證人的工作。李平和周坤在成克傑案中均為證人,他們兩人的思想一度波動很大。在一次對李平的詢問中,李平突然説:“是我害了老成,我不説那麼多就好了。”表示出不願再作證的想法。負責詢問的王偉抓住李平的心理,耐心幫她分析法律和政策,及時打消了她的念頭。王偉第一次到廣東詢問周坤的時候,周坤只承認把錢給了李平,並不承認是向成克傑行賄。王偉與周坤進行了整整一天的交談,周坤仍沒認識到他行為的後果。第二次,王偉又南下廣東做周坤的思想工作,周坤被感動了,他一連向王偉鞠了三個躬,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罪行,並要通過後期的表現爭取寬大處理。

  就在成克傑案開庭的前兩天,廣西一位原本要出庭作證的重要證人突然打電話説不準備出庭作證了。怎麼辦?證人不出庭作證對成克傑的控訴就失去一份力量。“去做工作!”説走就走,楊琦立刻飛往廣西去做證人的工作,經過耐心細緻的工作,這位證人終於同意出庭作證,意外的險情被化解了。

  為確保萬無一失,在開庭前,辦案人員對庭上的每一個細節和可能出現的情況都反復推敲演練,把證據梳理了好幾遍,並對證人做了充分的思想工作、穩定了情緒,力求做到萬無一失。雖然準備充分,但開庭前一天,大家還是很緊張。負責案件主要犯罪事實的王偉想休息一下都不行,滿腦子都是證據。楊琦做完證人的工作剛剛回到北京,顧不上回家,又投入到開庭的準備中。

  開庭

  7月13日上午9時,成克傑案開庭審理。辦案人員對成克傑翻供作了準備,但成克傑在庭上的表現還是出乎意料。他幾乎推翻了以前的全部供述,認為自己的行為只能算是工作失誤,對於李平,成克傑説:“我認為不應該用假設我們會結婚來定我的罪。我以前的供述是為了承擔所有責任,而我今天的供述(指翻供)是為了實事求是。我與李平沒有事先的約定,我沒有講過為結婚而搞錢……我決定工程導致李平收錢,我一直在向中央深刻檢查,表示願意將我們的不義之財交還國家,我是在拔高檢查自己。以推理、假設説明我受賄我是不能接受的。李平的書證不符合事實,李平講每一次都與我商量過,純粹是胡説八道,不符合事實。”

  辯護律師也為成克傑作無罪辯護:“第一,本案的首要問題是成克傑與李平準備各自離婚後結婚共同準備錢財,辯護人認為與事實有出入,本處認定的李平與周寧邦(關於李平與成克傑先離婚後結婚的)的對話,反映的只是被告人與李平強烈的心理反應,這是主觀的……周寧邦也未看見李平將話轉告給成克傑,不符合證據的客觀要求。被告人成克傑與妻子孟明奉(隱去?)感情良好,從未提過離婚。李平丈夫被毆,也是被告人積極出面解決,被告人沒有破壞李平家庭的故意,不能作為本案的前提條件。第二,被告人沒有任何與李平的口頭或書面協議,也未對受賄財産進行佔有、收益、處分,成克傑與李平也未進行任何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第三、李平與其丈夫對涉案物品共同控制。第四、關於共同謀利,被告人與李平不具備合法婚姻,沒有財産的共同所有權,也沒有共同處分。李平獲得利益,被告人不應再承擔責任。”

  當成克傑與其辯護律師作了充分辯護後,王偉針對辯護意見進行了有力的答辯:“一、成克傑與李平是有共同犯罪故意的。成克傑、李平、周寧邦供證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辯護人忽略了三者之間的聯絡,將證據割裂開來,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二、成克傑與李平有犯罪預謀,形成了共同的犯罪故意。以下時間事實提請法庭注意,成、李、周的證據鏈條證明成、李的犯罪故意形成于1993年,而他們第一次實施犯罪行為恰好是1994年初。三、成克傑與李平的共同犯罪有明確的分工、合作,李平找項目要好處費,將對方的要求告知成克傑,成克傑即予以辦理,李平聯絡並收取好處費。四、誰收錢並不影響共同犯罪的故意。李平的證言充分説明這一點。……”

  在兩天的庭審過程中,無論是在法庭調查、法庭質證,還是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嚴謹細緻的邏輯推理、簡潔準確的訊問和舉證都征服了旁聽的每一個人。休庭後,很多司法界的同仁都特意跑來向辦案組表示祝賀,因為他們當庭的表現和辯論的確很精彩。

  背後

  這次辦案感受最深的一點是什麼?現已任第一分院副檢察長的周小燕毫不猶豫地回答道:“犧牲,我們犧牲了太多。”這位以堅強著稱的女檢察長在回答時居然流下了淚水:“我們的同志太好了,讓我感動的不是他們作出的犧牲,而是他們在犧牲自己的時候那麼自然,沒有一個認為是在犧牲自己,沒有一個人想過回報。”這一點,在後來的採訪中得到了證實。

  王偉,三十多歲,中等個,眼睛不大但很亮。在採訪中,王偉堅持讓我們提一些具體的問題,因為沒有問題的時候他不知道説什麼。找問題然後解決它,這就是王偉的風格。在辦案組中,王偉應該是最能解決問題的人。副檢察長方工和周小燕在採訪中都説過:“把問題交給王偉,我們是最放心的。”在成克傑這個案子中,最關鍵的兩個問題都是由王偉承擔的。而他也不負眾望,圓滿完成了任務。

  在辦案組中,王偉的任務最重,他的犧牲也最大。他幾乎沒有休過一個週末,父親在家摔成顱骨骨折,他也沒有時間去看一下,氣得他父親再也不想見這個兒子。父親生氣還能挽回,可剛滿4歲的兒子的死卻讓他痛徹心扉。7月22日是星期六,王偉剛滿4歲的兒子游泳時不慎淹死,第二天他辦完兒子的後事,星期一又正常上班了,因為星期四李平的案子要開庭,而他是第一公訴人。王偉並不是沒有感情的人,他是那麼愛自己的兒子,沒有人能體會他這樣做的時候承受了怎樣的痛苦,星期一上班的時候,他包裏還揣著兒子的照片和玩具。事情發生後,王偉所在的起訴二處的同事們自覺地將各自桌上孩子的照片撤走了,以免刺激他,就連我們的採訪也小心地回避了這個問題,因為採訪前周小燕一再提醒我們:“千萬不要對他提孩子的事。”李平的案子審理後,王偉一天也沒有休息就投入了工作,也許只有緊張的工作能令他暫時忘卻痛苦。

  在辦案中,周小燕好久沒犯的闌尾炎、氣管炎接連犯了兩次,為不影響辦案組其他同志的工作,她開始一聲不吭的忍著痛,後來實在忍不住了才偷偷跑到單位的醫務室要藥吃,可醫務室的大夫覺得病情嚴重,堅持讓她去大醫院看一下。周小燕拒絕了:“我怎能因我影響辦案。”直到辦案結束,辦案組的其他同志仍不知道她犯過那麼多次病。   辦案組在前線作戰,後方的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二處也同樣作出了犧牲。辦案組的大部分成員都來自起訴二處,他們是處裏的主要力量,他們走了,可處裏的案子並沒少,辦案期限也是不等人。處裏其他同志的任務一下子重了很多,可沒有一個人有怨言。“為什麼?”因為這個處有一個很好的傳統、一套好的制度,所以就有了一批又一批好的同志。周小燕為我們找到了問題的關鍵:“辦案組的同志們能在關鍵的時候表現出令人敬佩的犧牲精神,那是源於平時的積澱。起訴二處有一個好的環境,在那個環境裏,大家把事業放在第一位,人際關係簡單而單純,聚集力強。所以辦起案來,誰都不會計較個人得失。他們所實行的量化評分制也能實現最有效的管理。”起訴二處副處長李華説:“辦案組成立以後,處裏也就我一個管事的人,既要看案子,又要管行政。還好有一整套好制度,大家自覺遵守各司其職,忙而不亂,工作一點也沒落下。”

  成克傑系列案已近尾聲,辦案組的任務圓滿完成。目前,北京市檢察院正向高檢院申請為辦案組榮記集體一等功。辦案組的成員又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崗位,他們的工作與以前沒什麼兩樣,還是那麼多案子,還是那麼忙。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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