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傑的成長史

  成克傑,男,壯族,1933年11月生,廣西上林人,1984年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57年9月參加工作,北京鐵道學院鐵道管理專業畢業,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  

 1952年至1957年在北京鐵道學院鐵道管理專業學習。1957年至1969年任柳州鐵路局湛江車站實習生、技術員、南寧分局技術員。

 1969年至1979年任柳州鐵路局湛江車站技術員,湛江辦事處業務指導員。  

 1979年至1980年任柳州鐵路局南寧分局技術員、工程師。  

 1980年至1983年任柳州鐵路局南寧分局副總工程師。  

 1983年至1984年任柳州鐵路局南寧分局副局長兼總工程師。

 1984年至1985年任柳州鐵路局副局長。1985年至1986年任柳州鐵路局局長兼黨委副書記。   1986年至1989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  

 1989年至1990年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  

 1990年至1998年1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自治區代主席、主席。   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  

 1998年3月在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99年8月以來,成克傑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中紀委查處。  

 當面説人話,背後做鬼事,幾乎是成克傑之流的慣用伎倆。成案披露後,我們特查錄了成克傑在大肆貪污受賄的幾年裏,公開發表的言論,意在給善良的人們提供一份絕妙的反面教材。  

 ■1994年1月12日,成克傑在廣西全區經濟工作會議上説,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像減輕農民負擔那樣切實減輕企業不合理的負擔,堅決制止亂攤派、亂集資、亂罰款……  

 ■1994年3月,成克傑在廣西建行和廣西建設投資公司簽訂3000萬美元商業貸款簽字儀式上説,引進3000萬美元,我非常高興。因為,今年我區的建設資金非常困難。改革要發展,發展就要投入,歸根結底就是要“銀紙”(錢),因此要大力引進外資。  

 ■1994年4月4日,成克傑在廣西全區反腐敗工作會議上提出三點意見:一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二要緊密結合我區實際,保證反腐敗鬥爭不斷抓出階段性成果。要從根本上解決亂收費的不正之風;從嚴懲治敲詐勒索、貪污受賄行為,堅決剎住講排場、比闊氣等鋪張浪費歪風;嚴肅處理弄虛作假的歪風;加大執法監督的分量,保證令行禁止……

 ■1995年11月12—14日,廣西全區政協工作會議召開。成克傑在會上指出,各級政府及其各職能部門要充分尊重政協組織的民主監督職能和政協委員的民主監督權利,自覺接受政協監督,虛心聽取各種意見,特別要聽得進不同意見,要使監督貫穿于各項政策實施的全部過程中……  

 ■1998年1月11日,成克傑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他在報告中談到反腐敗問題時説:反腐敗鬥爭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抓起,通過深化改革不斷減少和逐步剷除滋生腐敗的條件和土壤。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制止奢侈浪費的八項規定,反對鋪張浪費、奢侈揮霍。堅持不懈地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解決領導幹部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堅決剎住收受和贈送“紅包”歪風。加強查辦案件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公開報道一些典型案件……  

 ■1998年3月16日,成克傑在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他在當選後對記者説:“如果説我曾為廣西人民做過一些有益的事情,那麼,這些成績,都是黨和人民多年培育的成果。黨和人民給我的太多了,我為人民付出的太少了,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工作。”   經中央紀委查明,自1992年下半年以來,成克傑與有夫之婦李平長期通姦,並共謀在各自離婚並“賺錢”後再結婚。為聚斂錢財,成克傑于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職務的權力,夥同李平不擇手段謀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違紀違法事實是:  

 ■1994年至1997年,經李平牽線,成克傑利用職權,拍板將南寧市一塊85畝土地低價出讓給廣西銀興實業發展公司總經理周坤(另案處理)建造停車場購物城;將本已批給自治區民委的廣西民族宮項目轉批給周坤開發,併為該公司解決貸款1.88億元。   為此,成克傑和李平收受周坤賄賂共計人民幣1730萬元、港幣804萬元。成克傑還採取指定一個單位承攬建設工程項目,為另一個單位解決貸款的手段,夥同李平收受這兩個單位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20萬元。

 ■1994年至1998年,成克傑應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甘某等13名黨政機關及企業領導幹部(涉案人員另案處理)的要求,為解決他們的提拔、調動等問題,向有關人員打招呼,並多次接受甘某等人的錢物,共計人民幣59.5萬元、美元3.5萬元、港幣2萬元。

  ■1992年至1997年,成克傑應李平的要求,濫用職權,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及有關地、市、縣領導打招呼,為李平等不法商人獲得土地批件、低價白糖、化肥指標和植物油指標,經轉手倒賣後,從中獲利人民幣903萬元。   成克傑承認上述非法所得為他和李平二人共有,表示要把全部非法所得退還國家。中紀委新聞發言人袁純清指出,成克傑身為國家高級幹部,濫用職權,肆無忌憚地收受賄賂,謀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影響十分惡劣。他思想蛻化,道德墮落,是一個極為典型的腐敗分子。   成克傑在稅務局裝模作樣地交納個人所得稅具反諷意味的是,1998年1月,成克傑在廣西第九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上大談反腐敗(完)  

 (所引資料來自《廣西日報》及《廣西年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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