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利用成、胡大案開展警示教育

  中共中央紀委、組織部、宣傳部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利用胡長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對黨員幹部進行警示教育的意見》,決定今年第三季度集中一段時間,主要在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開展以胡長清等重大典型案件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

  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從一名中共高級幹部蛻變為政治上與黨離心離德、經濟上貪得無厭、生活上腐化墮落的典型腐敗分子,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他背棄了共産主義理想信念,私欲極度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手段,教訓極其深刻。

  《意見》指出,剖析胡長清等典型案件,並以此在黨內開展警示教育,對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努力實踐江澤民“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對黨政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嚴守黨紀國法,對認真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為開展好這次教育活動,中紀委辦公廳編輯了《鄧小平論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中紀委宣教室、中組部組織局、中宣部宣教局編發了《以案施教警鐘長鳴——胡長清案件警示教育材料》和專題片《胡長清案件警示錄》。《意見》要求廣大中共黨員幹部在認真學習有關教材的基礎上,聯絡本地區、本部門發生的典型案件,結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討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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