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戰協定簽字
  朝鮮停戰談判經過整整兩年的時間,經過所有反對戰爭、要求和平的人們的共同努力,經過中朝兩國軍隊的浴血奮戰,通過戰場上的打與會場上的談緊密配合,邊打邊談、以打促談,從而敲開了板門店停戰協定簽字廳的大門。

  1953年7月26日下午4時,談判雙方聯絡官會議同意公佈停戰協定的日期與方式。中朝代表團當日發表公告:雙方定於7月27日朝鮮時間上午10時在朝鮮板門店由我方代表團首席代表南日大將與對方代表團首席代表哈裏遜中將先行簽字,然後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大帥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員彭德懷將軍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克拉克上將分別簽字。

  1953年7月27日9時30分,雙方出席簽字儀式的人員來到連夜搭建的停戰協定簽字大廳。10時整,朝中代表團首席代表與“聯合國軍”代表團首席代表從大廳南門進入大廳,分別在簽字桌前就座。兩位首席代表在本方助簽人協助下,在己方準備的9本停戰協定上簽字,之後由且簽人同時交換文本,再在對方交來的9本停戰協定上簽字。之後規定由助簽人員把9本停戰協定帶回去儘快交己方司令官簽字。兩位首席代表各在10分鐘之內在18個文本上簽了字。事先已商定,雙方首席代表簽字的時間即作為停戰協定簽字之時間。簽字儀式于上午10時10分結束。

  當晚10時,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元帥于平壤首相府,在停戰協定上簽了字。7月28日上午9時30分,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將軍于朝鮮開城來鳳莊志願軍代表團會議室,在停戰協定上簽了字。7月27日,“聯合國軍”總司令、美國陸軍上將馬克-克拉克于汶山的帳篷在停戰協定上簽了字。

  根據協定,雙方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于雙方代表團首席代表簽訂協定後12小時起,即7月27日朝鮮時間22時起,完全停止一切敵對行為,而停戰協定和附件及其臨時補充協議的一切其它條款亦一律于停火的同時開始生效。一切軍事力量、供應和裝備將於停戰協定生效後72小時內從非軍事區撤出。

  當日,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向朝鮮人民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發佈停戰命令:“自1953年7月27日22時起,即停戰協定簽字後的12小時起,全線完全停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