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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6家台資企業協會聯合擁護反分裂國家法 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01日 15:38)

  福州2005年3月31日電 記者江寶章報道:今年3月,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實施,在廣大在閩臺商中引起了積極反響。日前,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福清等6個台資企業協會聯合發出倡議書,倡議廣大在閩臺商要理解、擁擠《反分裂國家法》,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倡議書全文如下:

  兩岸和諧,民族振興,是台灣工商界來閩投資各位同仁的衷心期望,也是兩岸同胞的熱切盼望。《反分裂國家法》鼓勵和推進兩岸人員往來,鼓勵和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勵和推進教育、科技、文化等各個領域的交流,保護大陸臺商的合法權益,保障島內同胞的福祉。其心之真,其情之誠,其意之善,溢於其間。兩岸同胞同根生,大陸台灣共家園。為此,我們向來閩投資興業的各位同仁們發出倡議:

  1、熱愛台灣,促進社會族群和諧,反對分裂國家,共同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共同謀求兩岸和平發展,共同創造台灣美好前程。

  2、關心福建,遵紀守法,促進企業繁榮發展,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為福建進步與繁榮盡心、盡智、盡力。

  3、推介福建,鼓勵台灣外向型企業來閩投資,儘快融入海峽西岸市場,共同拓展國內國際市場,促進兩岸直接“三通”,開創互利互惠、兩岸雙贏的局面。

  4、立足福建,促進閩臺交流與合作,弘揚中華文化,使兩岸同胞增進了解,增強互信,加深親情,加快融合,造福兩岸民眾。

  福建是台灣同胞的主要祖籍地。據了解,到2004年底,福建省已累計批准台資項目8082家,合同台資138.7億多美元,實際到資103.46億美元;兩岸直接貿易額達353.3億美元,其中福建出口43.6億美元,進口309.7億美元。台灣同胞來閩探親、投資、就學和觀光旅遊人數至今已達586.35萬人次。2725名台灣學生先後在福建8所高校就學。

責編:王京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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