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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俄羅斯如何立法反分裂?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9日 09:19)

  主持人李峰:

  維護國家主權,捍衛領土完整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的神聖權利,通過法律手段來反制分裂,是許多國家通行的做法,也是被廣泛認可的正義行為。在許多國家的憲法當中,都有維護國家統一的條款,幾乎每個國家都有“反分裂,反叛國”方面的針對性的法律。美國,加拿大,法國,俄羅斯等國都曾運用法律手段來制裁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得到了國際社會的理解與支持。就這一方面的話題,今天我們演播室邀請到了兩位嘉賓來共同探討。這位是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李兆傑教授先生。

  科西嘉島是地中海上一個島,處於意大利西方,法國東南方及薩丁島的北方。它現在是法國的一個區域,面積約8682平方公里,人口25萬。科西嘉島曾經是拿破侖出生的地方,拿破侖年輕時也曾全力謀求該島脫離法國而獨立,但最終卻融入了法蘭西民族,科西嘉也成了法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科西嘉島于1768 年併入法國版圖,1975年法國頒布法令,把科西嘉確定為法國的第22個行政區, 擁有一定的自治權;1982年的《地方分權法》認定科西嘉是一個行政區的地方自治單位;1991年完全承認科西嘉的特殊地位,但拒絕承認科西嘉民族的存在,認為科西嘉是法蘭西共和國的一部分,在主權問題上沒有任何讓步。

  主持人:

  提到法國的科西嘉大家自然會想到,法國出了一位皇帝叫拿破侖,他就是科西嘉人,在18世紀的60年代,也就是1768年的時候,科西嘉正式併入了法國的版圖,那麼自從併入之後,科西嘉鬧分裂的一些分子就在不斷地鼓動科西嘉從法國分離出去,那麼為什麼會這種情況?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振民:

  拿破侖的父親原來是科西嘉民族主義分子,很積極地參與抵抗法國佔領的活動。當時法國採取了軍事手段,佔領了科西嘉。那麼科西嘉當地的人是,相當一部分人是非常的。就在法國軍隊佔領科西嘉的當年拿破侖出生。所以當時在科西嘉的這種氛圍當中,獨立的意識很強,所以拿破侖就是在這麼一個環境當中長大的。所以他很自然地,受這種社會氣氛的影響,他年輕的時候曾經是一個極端的獨立分子,對他的父親後來向法國歸降,加入到法國籍,他一直覺得是一個恥辱,覺得應該追求獨立,自己也參加過一些獨立的活動,但是後來拿破侖被法國徵召入伍,參加法國的軍隊。我覺得在軍事鬥爭當中,在後來的政治生涯當中,拿破侖慢慢樹立了一個國家的意識,樹立了一個大法國的意識,所以在科西嘉有相當一部分人反對獨立,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科西嘉也産生過一個法國的皇帝,我們是一個國家,二百多年以來就是一個國家。

  主持人:

  實際從拿破侖的故事也能清晰地説明一點,一個主權獨立和完整的國家是非常重要,是至高無上的。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振民:

  從1768年開始,科西嘉就是法國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在島內一直有分裂主義的勢力,二百多年來他們不停地進行各種各樣的分裂活動,最近這幾十年以來,法國政府一直試圖通過法律的方法來解決科西嘉的獨立的問題。一個是1982年通過的《市、鎮、省、大區權利和自由法》,就是把中央行使的權利和地方行使的權利做了一個比較清楚的界定。那麼地方給予了比較大的自治權,但是前提條件是不可以脫離國家,成為一個獨立的一個地方。那麼針對科西嘉呢,法國在1982年還特別通過了一個法律,就是關於科西嘉島《大區特別地位法》,賦予科西嘉更多的權利和自由,但是這個前提條件也是不可以獨立。那麼1991年,法國又進一步立法,對科西嘉的地位又做出了重大的改變。一方面是給予更多的自治權,另外一方面,更加強化國家統一,不可以獨立。這方面的立法是非常明確的。

  法蘭西現行的憲法第二條規定:“法蘭西是一個主權統一的,不可分割的國家。”憲法第五條規定:“法蘭西任何一部分人民不得行使國家主權。”憲法第十六條規定:“當國家的領土和主權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總統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來維護國家領土的完整和主權的獨立。”法國憲法還規定:“任何涉及到國家領土變更的修改都不得進行。”

  主持人:

  在法國的一些地方性的法規當中,對科西嘉的一些權利和他們的一些義務,是不是也有一些明確的規定呢?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振民:

  這些立法都很明確,就是科西嘉這個地方,比方説它現在地方的議會在法文當中,它的名稱,跟法國的國民議會的名稱是一樣的。也就是説,這方面的地位給它有很大的提升,就是當地人民享有的權利更大,科西嘉可以就本地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各方面的事情,可以向中央建議,進行特別的立法。那麼還有呢,當地的政府和議會的組成,是由當地人來組成,當然這個中央要派省長來,省長由中央來任命。我覺得這些方面都是,一方面是賦予自治權,另外一方面呢,就是保證不獨立。

  主持人:

  實際上法國是通過了法律和政策相結合的方式,來確保國家領土和主權的完整。

  俄羅斯沒有專門的反分裂國家的法律,政府各部門根據相關的法律條文來維護國家的統一。國家反分裂的意志體現在各個法律條文中。俄羅斯在它的憲法裏用了五個條款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例如,其第四條規定:“俄羅斯聯邦在其全部領土上享有主權。”相關的法律還有《俄聯邦國家安全構想》和《俄反恐怖法》,對分裂勢力的行為和對其進行打擊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表述。

  蘇聯解體後,車臣等地區的分離傾向一直是俄羅斯最頭痛的事情。對此,俄羅斯在法律上三管齊下,打擊分裂勢力:

  首先,在法理上“壓滅”分裂之火。1993年12月12日,俄羅斯通過了新憲法。新憲法拋棄“雙重主權論”,規定主權僅屬於俄羅斯聯邦;剝奪聯邦主體的“自由退出權”;禁止以暴力方式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俄羅斯聯邦主權適用其全部領土;聯邦憲法和聯邦法律在俄羅斯聯邦全境擁有最高地位等。

  其次,用《聯邦條約》維護國家統一。1992年3月31日,有86個聯邦主體 簽署《聯邦條約》,明確它們與俄聯邦之間的關係。

  第三,通過行政法規杜絕分裂隱患。2004年底,俄羅斯國家杜馬以壓倒多數,通過了俄總統普京提出的一項議案,取消地方領導人的直選制度,地方領導人改由總統任命,如果地方議會兩次否決總統提名,總統有權解散地方議會。 這一法案的實施,宣告了俄羅斯聯邦境內諸侯分立的局面基本結束。

  主持人:

  那怎麼來看待這種聯邦條約對於維護俄羅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重要性?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兆傑:

  俄羅斯同它的聯邦主體達成協定,包括它後來通過這個新憲法,都是以非常強硬的法律手段,首先呢,是剝奪了這些聯邦主體從俄羅斯能夠分離出去的這樣一種權利,就使得這種要分離的這種勢力在法律上成為不可能。通過這樣一個手段來維護作為一個國家最根本的一個權利,那就是一個主權。那麼要想維護好這個主權的話,你必須要保證自己的領土完整。

  主持人:

  按照這個新憲法,對於維護國家的領土完整和主權完整,做了哪些具體的規定?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振民:

  首先是拋棄了原來的“雙重主權”,就是允許聯邦和各地方共和國都有主權,剝奪了各共和國自由退出聯邦的權利。另外呢,憲法明確規定,“禁止以暴力方式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那麼“俄羅斯聯邦的主權適用於聯邦所有的領土。聯邦憲法和聯邦的法律在聯邦各個組成單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高於各地方的立法”。還規定,“俄羅斯國家的通用語言是俄語”。那麼從語言文字文化方面來加強統一。還有俄羅斯新憲法建立了俄羅斯的憲法法院,對地方的分裂主義勢力,分裂主義分子,從司法的角度進行遏制,我覺得這些就是俄羅斯新憲法關於維護國家統一所作出的主要的規定。

  主持人:

  那麼從我們今天分析的一些實例來看,雖然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背景、歷史狀況,但是有一點是共通的,那就是維護國家的統一是國家的共同意志。今天非常高興與二位教授共同探討這個話題,謝謝。對於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世界各國輿論予以了高度關注。國際社會之所以冷靜看待這部法律,是因為事實證明,許多國家將反分裂問題法制化,對於維護國家統一,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好,這裡是李峰為您主持的《海峽兩岸》節目,觀眾朋友們,再見。(編導:柴璐 翟鈺 攝像:孔河 李軍)

責編:王京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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