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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提問:如何對待權益受到傷害的弱勢群體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4日 17:52)

  深圳商報的記者:對於在消費中權益受到傷害的弱勢群體,司法部有什麼切實的措施對他們進行保護?第二個問題問導演,這次晚會上有沒有專門針對廣東地區的相關案例發佈,是否可以透露是哪個領域的?謝謝!

  國家司法部鄧甲明:我本人是第一次參加消費者權益的活動,從現行的法律來講,司法部門在這種活動當中有法制宣傳、法律維護,也有通過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律捐助的工作者來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事情,在這個工作當中我們也責無旁貸,作為一個晚會的主辦方也要盡棉薄之力。法律援助的更多的內容應該説還是在其它的方面,比如某人犯重罪判處死刑,或者維護自己的權利有一些障礙,還有就是涉及到公民的基本的生活和生産,包括撫養費以及因公受傷,主要是這幾個方面。

  這幾年隨著法律捐助的發展,法律捐助定位為政府的責任,就是關係到群眾基本生産生活方面的,包括假種子、假農藥受害,涉及到眾多人的利益,尤其涉及到社會在經濟上比較困難,他們的問題水平、法律知識水平來主張自己的權利有一些困難,很多地方把這些案件作為法律援助受理的範圍,近幾年來比較多的就是農民工的工資以及假種子和假農藥的受害者,也參與這些案件。

責編:劉科研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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