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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花事件”:給股民一個説法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5日 14:39)

  中國經濟時報: 江蘇瓊花事件在股市引起的振動,不僅是一家上市公司缺乏誠信,而是A股市場一些長期存在問題的爆發,非常明顯的是:主板市場的弊病已經擴散到中小企業板中來了,這個問題必須認真對待。 投資者先發現問題 在我們股市長期以來存在一個説法:中小散戶只會追漲殺跌,是造成股市的風險之一,要穩定股市還要靠機構投資者。但瓊花事件卻再次把一個事實擺在公眾面前:首先對江蘇瓊花委託理財提出的是股民。請看報刊對"路演"的報道: 一方面是投資者化名的提問,"想知道"、"coolman"、"大老李"、"操盤手"、"娃哈哈"、"小丸子"不斷地提問:有沒有委託理財?有沒有券商幫助委託理財? 總經理敖吟梅回答:公司持有的國債是自行投資的,沒有委託給任何證券公司。 財務負責人施建欣回答:公司國債為通過交易所市場購買記賬式國債。 閩發證券副總裁許章迅回答: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國債投資3514.82萬元,賬面價值3453.37萬元。 看了這些實錄,問題已十分明顯,無論是公司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還是上市的保薦人都一口咬定,只是"自行投資",沒有"委託理財"。但是現在江蘇瓊花承認委託理財,而且涉及南方證券、恒信證券和德恒證券。人們不禁要問:在路演過程中,公司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的保薦人是真實回答了投資者的問題了嗎?如果他們講的是假話,那算不算是欺騙投資者。這可不是小孩子"過家家",説著玩的,現在白紙黑字的"實錄",究竟是什麼問題呢?誰來承擔投資者的損失呢?這絕不是一兩句"道歉",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上市公司缺錢嗎? 閩發證券副總裁許章迅回答: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國債投資3514.82萬元,賬面價值3453.37萬元。非常明顯3千多萬不是一個小數目。於是一個老問題出現了: 要求上市的公司究竟缺錢嗎?如果不缺錢,為什麼還要上市融資?如果缺錢,為什麼還大量買國債?開設中小企業板有解決其融資難的説法,但是江蘇瓊花卻有3514.82萬元進行"委託理財",能説它是融資難嗎?媒體報道,溫州很多企業不願意上市,重要原因就是不缺錢。甚至有的企業公開提出,要上市就到國際市場去,不是為了融資,而是為了直接與外國企業競爭。凡事應該調查研究,究竟哪些企業缺錢,要拿出實事來。至少,我們可以説有3514.82萬元進行"委託理財"的江蘇瓊花不缺錢。 在A股市場上,股權分裂,高溢價發行新股之後,一些公司還對增發、配股非常感興趣。一些公司把圈來的錢買國債甚至搞委託理財,也屢見不鮮。人們不禁要問:上市公司是幹什麼的,主業業務是什麼?是投資公司?理財公司?還是一個經營者? 保薦人的素質如何? 據報道,現在,江蘇瓊花的保薦代表人——閩發證券的吳雪明已在北京向證監會作檢討,他對記者表示,自己太冤枉了,現在真恨死江蘇瓊花了。 吳雪明説:"如果我之前知情,絕對不可能讓江蘇瓊花上市,我不可能拿自己下半生的職業生涯來冒這個風險。事情曝光後,雖然公司不停地道歉,我依然恨死它了。"他承認,自己對國債的交易規則、交易方式不甚清楚,對公司國債投資風險有所疏忽、沒有深入調查。保薦人的考試教材並沒有專門要求國債的知識。 從這些介紹看,市場一直在質疑的"保薦人制度"確實存在著漏洞":保薦人的考試教材並沒有專門要求國債的知識"。為什麼沒有考?如果保薦人不具備相應的知識,又如何輔導擬上市公司呢? "對國債的交易規則、交易方式不甚清楚,對公司國債投資風險有所疏忽、沒有深入調查。"這是失職,最直接的影響是投資付出巨大的代價。 現在,問責制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證監會也多次強調推選"保薦人制"是為了明確責任。股民睜大了眼睛在看:誰來承擔責任?怎樣承擔責任?"有所疏忽、沒有深入調查"這是失職,失職應該承擔什麼責任?這實際上是對"保薦人制度"誠信的考驗,我們看一看管理層能不能言必信,行必果,把"保薦人制度"的問責制貫徹到底。 上市審查需嚴格把關 這裡,我們看一看2003年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同志的講話: 為使發行審核工作進一步公開、透明和公平,監管部門已提出明確的改革意向,透明化引入監督機制和精簡人數等將成為發審委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社會公眾也有望知曉發審委委員的真實身份和發審委會議的有關情況。而伴隨相關問責制度和監督約束機制在發審委工作中的建立,發審委和委員的權利和義務將會得到進一步完善,發審委審核工作也將置於陽光之下。 這段講話很好,意義重大。現在,江蘇瓊花的問題在陽光下公開了,人們不禁要問:參加審查的委員們工作過程細緻嗎?其實,不管是"審批制",還是"審核制"、"保薦人制",都必須嚴格把關,都應該對廣大投資者負責。 在深交所和江蘇瓊花的公告中,還可以發現兩個關鍵的時間點。公司把資金交給德隆旗下的德恒證券和恒信證券進行委託理財的時間分別是2002年7月25日和2003年4月24日,早于其上市申請過會的時間。 有趣的是,專業的審查部門沒有發現問題,上市保薦人説"對公司國債投資風險有所疏忽、沒有深入調查。"但卻在路演過程中被"化名"的股民們發現了,而且發出"連珠炮"式的提問,難道股民比專業人士還專業嗎? 現在提倡"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那麼,我們的證券市場首先要樹立"投資者為本"的價值觀念。我們希望,無論是主板還是中小企業板都要認真地把投資利益放在第一位,因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投資者是水,上市公司是魚。只有誠信的市場和上市公司、認真負責的證券監管,才能讓投資者放心。

責編:小荷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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