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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風雲人物

陸家豪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4日 13:53

  2001年9月27日,證監會對鄭百文原獨立董事陸家豪等10名董事處以10萬元罰款。陸家豪不服證監會處罰決定,把時任中國證監會主席小川推上被告席。

  71歲的陸家豪原是河南鄭州大學外語系副教授,其出名還是因為曾是原鄭百文的獨立董事,2002年因狀告中國證監會而聲名鵲起。

  陸老先生退休後被原鄭百文董事長李福乾請去當獨立董事。鄭百文造假出事後,所有高管包括獨立董事都被處罰,其中,陸家豪被處以10萬元行政罰款。“10萬元?!我們家6年不吃不喝,也拿不出來。”目前陸家豪每月有1600元的退休金。他喊冤,“我成了一些人的替罪羊!”他的夫人王老師用河南俗語來形容丈夫的冤枉命運——“掏力還得挨磨杠”,説他是“老知識分子稀裏糊塗當了什麼獨立董事,像驢子一樣出力辛苦拉磨,結果還得挨(磨杠)打”。為此,陸家豪一紙訴狀將證監會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讓證監會收回成命。但法院最後因陸家豪的訴訟超過法律規定的起訴期限,予以駁回。

  老先生説過,到今天,他連獨立董事的聘書都沒看到,也沒有拿過鄭百文一分錢的報酬,當了獨立董事,家裏反而還貼進不少錢———小股民來到家裏,還得自己招待吃飯。可獨董沒必要負責股民飯菜。於是,有好事者送了陸一個“花瓶董事”的稱號。這案子可以給天下獨董提個醒兒。

  對於入選“2002中國八大負面財經人物”,陸家豪教授可能會大呼“冤枉”,就像他被中國證監會罰款10萬元時一樣。陸教授的確獲得不少人同情,但“花瓶董事事件”在治理上市公司過程中的影響及引起的連串反應,使陸教授不能不上榜。

  陸家豪本是鄭州大學外語系教授,1995年1月被上市公司鄭百文(600698)聘為“社會董事”(那時尚無“獨立董事”之名),他表示是想“為社會做貢獻”。其實,按照規定,陸家豪並不符合擔任獨董條件,因為他持有鄭百文股票,到2001年董事會換屆之前共持有2.2447萬股。

  鄭百文造假出事後,所有高管包括獨董都被處罰,陸家豪被處以10萬元行政罰款。陸家豪不服,認為自己在鄭百文擔任了5年的董事,沒拿過公司一分錢,而且當獨董事根本無權參與公司決策,被處罰實在冤枉。為此,陸家豪一紙訴狀將證監會告上法庭。

  中國證監會認為,陸家豪作為董事,既然在鄭百文的所有材料、年度報告上簽字認同,就不能以各種理由要求減免處罰。2002年11月,法院終審裁決陸家豪敗訴。陸家豪接受的是遊戲規則的處罰。

  陸家豪的敗訴給獨立董事們敲響了警鐘,直接導致今年許多獨董紛紛請辭。

(編輯:水晶石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