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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
2002年01月29日

    一個裁判收了錢(這是遵照中國足協的説法,因為他們好象不太願意把這種行為稱為受賄),肯定得給人家辦事,這叫“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但是一場足球賽從來不會在黑箱子裏進行,所以,所謂“黑哨”者,必然有把柄,要麼判個點球,要麼搞點動作,最不濟也得在一些看似不緊要卻很能影響雙方士氣的地點顯示一下自己的立場。只要在場外放兩個老資格的監督,機構裏再安置兩個鐵面無私的領導,黑哨必然露出馬腳。這是起碼的邏輯。除非在場外看熱鬧的自己也是“濫竽充數”。
    可是,這麼些年了,中國足協一直拒絕承認在我們的球場上有黑哨的存在。所有的失誤,都是技術因素。要是誰敢懷疑裁判,第一個站出來表示反對的肯定是足協。他們説“百分之九十”的判罰是好的,換言之百分之九十的裁判也都好的。這就奇怪了,難道“黑哨”只是江湖傳聞,難道足協真有什麼絕對把握嗎?
    上周,足協終於開始糾正自己了。他們説性質“觸目驚心”,他們説人數“不是個別”,他們説處理要“寬嚴相濟”,他們説還有“最後限期”。姑且不論他們的這些言論是否很容易被外界接受,單單公開談論黑哨的舉動,不僅沒有扭轉人們的不良印象,反而叫人輕易地得出個結論,這次看來是“紙裏包不住火”了。因為這樣的出爾反爾完全不合邏輯。
    足協最大的失策還在於,他們不願意承認自己過去的錯誤。
    很明顯,黑哨氾濫,裁判委員會難逃其責。我不敢肯定“黑哨”背後是否會有傳説的“黑手”,不過,按照邏輯,想必不會沒有。讓我們接著推理,至少中國足協應該首先承認自己工作的失誤,然後,再談黑哨的問題應該怎樣解決。
    很遺憾,邏輯又錯了。
    閻主席的八個“是誰”把矛頭直指俱樂部。好象在這個問題上,中國足協反而成了受害者。道理很簡單,如果説現在我們的俱樂部還能夠保持清白的已經寥寥無幾,當初也絕對不會一窩蜂的都去做裁判的工作。之所以形成了今天的局面,根本的原因還是當初管理不利,最初的“以身試法”者安然無恙,必然引發“效倣者”如雲。説到底,中國足協的責任不容推卸,這才是邏輯。
    也許翻來覆去的討論責任不是當務之急。今天中國足球面臨的局面確實進退兩難。大面積處罰裁判,當然可以平民憤,但今年的聯賽也許將難以維繫;“寬嚴相濟”,給積極坦白的裁判一條生路,又不合法理,還會貽害無窮。確實夠中國足協撓頭的。
    可是,用邏輯關係分析,我們不得不遺憾的説,這還是足協的錯。
    過去每逢議論“假球”“黑哨”,足協總喜歡用“證據”堵別人的嘴,拿不出證據就什麼也甭談。其實根據他們的角色,最好的辦法是重視行規,盡可能用行規解決問題,從而避免和法律糾纏不清。表面上的重視證據其實只是給自己不想解決問題找了個堂而惶之的理由,不幸的是,這樣的對“證據”的執著,終於把自己逼上了絕路。現在法律想不介入都難。
    假如當年,中國足協能夠防微杜漸,用重典處罰那些不法裁判和俱樂部,我們也許就不會有動蕩的98年、99年和2000年。機會就是在這樣的“邏輯混亂”裏,一次次的錯過,以至於局面如此不堪,難以收拾。
 

作者: 劉建宏 來源:央視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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