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放寬土地政策吸引外來投資
雲南放寬土地政策吸引外來投資


  雲南省政府在剛結束的昆交會上宣佈,為適應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要,雲南省決定實施更加優惠的土地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外來投資。

  據了解,由於一些地方土地使用權審批程序複雜,收費名目繁多,客觀上阻礙了外來投資。因此,雲南省政府決定,對外來投資企業將優先安排用地計劃。

  對投資高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生物資源開發、礦産資源開發、旅遊資源開發以及高創匯、高稅收的項目,雲南省將按國家法定最低標準收取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投資能源、交通、環保、水利、教育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的外來投資企業,將以行政劃撥方式供給土地,徵用土地的補償費也按法定的最低標準收取。

  針對部分地方部門向徵用土地的企業亂收費的問題,雲南省政府決定,除國家法定的土地徵用收費項目外,其他部門不得再徵收與徵地無關的任何費用,堅決取締“搭車”收費。政府對地價實行最高限價,採取有力措施糾正超過法定標準的收費。

  為減輕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資成本,雲南省政府還對土地出讓金採取有利於投資企業的處置辦法。這些辦法規定,外來投資企業如果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有困難,可以分期付款,首期付款25%,餘款可在五年內付清。

  對屬於政府鼓勵投資的産業,雲南省政府規定,可將土地出讓金的地方政府應得部分按一定比例返還給外來投資企業,或者折成地方政府股金,參與投資經營。

  雲南省政府還規定,外來投資企業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在有效年限內,允許進行整體轉讓、分割轉讓或者出租,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收入歸外來企業所有。(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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