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出緊急通知,清理整頓煙花爆竹生産經營


   北京3月21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出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和清理整頓的緊急通知。

   3月11日,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東源鄉石嶺村一生産煙花爆竹的個體作坊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以下簡稱“31 1”事故),造成33人死亡、12人受傷。江澤民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311”事故十分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來抓,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認真解決安全生産工作存在的問題,堅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集中二至三個月的時間,對有煙花爆竹生産經營活動的縣、鄉(鎮)、村逐個進行全面、深入、徹底的大檢查和清理整頓。重點查封無批准文件、無生産(銷售)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生産經營點,並徹底收繳、銷毀其生産加工設備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從嚴查處涉案不法人員,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清理整頓期間,一律不再審批新的煙花爆竹生産企業。要嚴格管理,規範生産經營秩序;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加強安全教育,切實保護少年兒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事故, 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産的法規,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和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從嚴查處煙花爆竹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及時公佈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同時,還要認真總結教訓,舉一反三。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