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研究部署江門重大爆炸事故善後工作


  廣東江門“630”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後,江澤民總書記對此作出重要批示。為認真貫徹江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朱鎔基、胡錦濤、李嵐清等領導同志要求:廣東省要全力以赴搶救傷員,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有關工作;徹底調查事故原因,嚴肅處理、依法追究責任人;舉一反三,徹底消除安全生産隱患,堅決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國務院領導同志於7月1日召開了由有關部門和廣東省、江門市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研究部署“630”重大爆炸事故善後處理及做好安全生産工作有關問題。

  會議指出,最近重大、特大事故仍然不斷發生(如四川“622”翻船事故,湖北“622”墜機事故,重慶墊江爆竹廠爆炸事故等)。為何中央三令五申,但事故仍屢禁不止,究其原因,關鍵是一些地方、部門及單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疏于管理,措施沒有落實到位,甚至玩忽職守。為此,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從江門市發生的事故中汲取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絕不能容忍那種見利忘義,只顧賺錢,置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于不顧的行為。必須切實處理好安全與生産、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把安全生産工作擺上各級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真正落到實處。

  會議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本行業的特點,立即進行安全生産大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文件規定是否得到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以及安全生産中存在的各類隱患。尤其要認真查找爆炸物等安全生産管理中的漏洞,徹底消除隱患。各地區、各部門要在7月底前,將檢查情況向黨中央、國務院作出報告。

  會議強調,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和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安全生産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對於發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區、部門、單位,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的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者和管理者的責任。同時,對有關執法部門疏于執法或不能有效履行職責而發生事故的,也要嚴肅處理。(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