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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家寶在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講話   

2002年09月05日


    央視國際消息(新聞聯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今天召開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會議上強調,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利益,是鞏固和發展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成果最現實、最具體的體現。今年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重點要放在鞏固減負成果,治理突出問題上。要針對農民負擔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更加明確的要求,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實更加嚴格的責任,確保實現“使農民負擔的稅費水平進一步減輕”的目標。

    溫家寶指出,今年以來,農村形勢總的是好的。各地區、各部門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認真執行中央的減負政策,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取得新的進展。但是,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一些地方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各種攤派仍然屢禁不止,對農民進城務工和農民建房收費過高、過多、過亂的問題尤為突出。有些地方鄉村財務混亂,政務、村務不公開,隨意舉債,加重農民負擔。一些地方在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過程中,由於政策不到位、政策走樣、配套措施跟不上,農民負擔隨時有反彈的可能。

    溫家寶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九項工作:

    第一,搞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正在進行農村稅費改革的地方,一定要把減輕農民負擔,作為衡量農村稅費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標誌。要嚴把收費審批關,不準越權審批收費,不準出臺新的收費項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費標準,防止“三亂”抬頭和農民負擔反彈。

    第二,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規定。沒有進行稅費改革試點的地區,農民承擔的提留統籌費要嚴格控制,不得超過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和1997年的預算額。要繼續執行“八個禁止”的政策規定。

    第三,全面實行“四項制度”。即全面實行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收費一費制,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這是減輕農民負擔的重要措施,必須認真執行,決不能流於形式。

    第四,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治理的重點是:清理和取消農業用水、用電、農機服務等生産性費用中的不合理收費和搭車收費;清理整頓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堅決糾正亂收費。

    第五,做好農業稅收的災歉減免工作。各地要按國家有關規定,保證農(牧)業稅收的災歉減免補助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給受災群眾和貧困農戶。要適當增加對災民的救濟,安排好生産生活。

    第六,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堅決清理和取消歧視性政策和做法,取消各種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費。各類企業招用農民工,應簽訂勞動合同,並明確保障權益的條件。不準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對惡意拖欠、剋扣民工工資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外出務工的農民,承包地要繼續保留。

    第七,精簡機構,節約開支。要加快鄉鎮機構改革,精簡人員,減少支出。鄉村兩級都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

    第八,落實減負工作責任制。減輕農民負擔要實行地方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減輕農民負擔採取的一項新舉措。要結合實施這個辦法,把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作為考核縣、鄉兩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的一項重要內容,逐步建立起獎懲結合、賞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要進一步強化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部門專項治理責任制。

    第九,加強檢查監督。要進一步完善農民負擔監測工作制度,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監督檢查。年底以前,要對減輕農民負擔“四項制度”和專項治理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不落實的要堅決落實到位,違反政策的要堅決糾正,確保農民負擔進一步減輕。  

    溫家寶強調,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時期,做好“三農”工作,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要認真貫徹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大意義,認真落實中央的各項減負政策,努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全面完成今年農村工作各項任務,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六大的召開。

    今天的會議由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王剛主持。國家計委、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負責同志發言,分別就今年下半年減輕農民負擔的專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分管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副書記、副省長(副主席、副市長)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責編:王春燕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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