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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我們同行 

2002年04月11日


    李鵬委員長3月9日在所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宣佈,本屆人大組成以來的4年間,通過憲法修正案1件,法律58件,和一批法律解釋和關於法律問題的決定。這使以憲法為核心、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更加完備。

    20年前,為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匱乏的問題,全國人大通過修改憲法授予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權,此舉將我國的立法導入“快車道”。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一部部法律相繼出臺,越來越多地進入生活。人們在生活中更多地學會了從“法”的眼光看待世界,規束自己。法律,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同行,與我們同在。

    20年來,歷數立法的進程,波瀾壯闊的歷史巨變盡收眼底:

    1988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增加規定:“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1993年再次修憲,把 “堅持改革開放”、 “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寫進憲法;1999年又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憲法,明確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從依靠行政命令走向依法治國,從貧窮落後走向繁榮發展,社會翻天覆地的劇烈變化,要求立法者快馬加鞭制定法律,填補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的法律空白。

    本屆人大提出,在任期結束時初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四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著國家的最高立法權,在保證立法速度的同時,把修改法律放在與立法同等重要位置,修改、完善了一批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法律,其中去年一年修改法律佔全年立法數量的60%以上,從而大大提高原來與市場經濟和社會生活不相適應法律的質量。

    幾年來,立法過程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關:與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進程同步,出臺了證券法、信託法等一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迫切需要和法律體系必不可少的重要法律;為貫徹依法治國,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制定了立法法、行政復議法、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等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修改了民族區域自治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制定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防沙治沙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確保人口、資源、環境方面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貫徹實施;制定合同法、修改婚姻法、起草物權法,民事立法步伐加快,完備的民法典已露端倪;兌現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完成了專利法、著作權法、三資企業法、商標法等法律修改,與世貿規則接軌。

    驀然回顧,發現我們這些年正前所未有地參與法律的制定過程。應該還能記得,去年婚姻法修改引發的那場全民大討論。法律草案公佈後,僅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就收到來信、來函、來電3829件,甚至還有人從外地專門趕至北京當面陳述意見。“開門立法”這種直接集中民智的做法,使法律的制定更好地體現人民的意志和要求,過去法律中充滿部門色彩、地方色彩、行政色彩現如今正逐漸褪色。

    而法律的問世,也在改變著我們生活,改變了我們許多司空見慣卻不合時宜的生活方式。像行政訴訟法的出臺,為“民告官”確立了法律依據,像“秋菊打官司”的路途不再坎坷遙遠;藥品管理法的修改,使患者在醫院看病時有索要藥價清單的權利。一些新鮮事物因為法律的一天天完善而健康成長、有規有矩,網絡知識産權得到了有效保護,電視廣告上醫生、患者形象充斥的現象將完全消逝。

    到目前為止,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411件法律,涉及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7個法律部門的方方面面。一個以法律為主幹,各種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相配套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正在初步成形。

    社會在發展,法律在更新。如今立法已不再只是停留在追趕時代的步伐,總結現實生活和改革開放的成就上,而是在努力實現新的跨越,開始超前規範市場經濟的各種行為。在實現民族復興偉業的征途中,法律的“保護神”與我們同在!(沈路濤)

責編:王曉遐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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