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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變 (7月17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14日 09:23 來源:CCTV.com

劉寶玉

吳小花

  










劉寶玉與小花

小花與景華

  









  

  2004年5 月19 日,39歲的女律師楊鳳蘭作為被告辯護人,參加了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理的一件故意殺人案,為一個22歲名叫小花的內蒙女孩進行辯護。該女孩十個月前,在宿舍裏殺死了一個叫李光輝的24歲的男青年。

  一、殺 人 待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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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眼見到這個眉清目秀,長得小巧玲瓏,有點像江南姑娘的可愛女孩,誰都會覺得她不像個故意拿刀傷害人的壞女孩。那到底何故使這個弱女子持刀殺人呢?被殺者是何身份?法院展開了深入調查。

  2003年3月,22歲的小花和未婚夫的姐姐小紅一起,從內蒙來到北京海淀區一個山莊打工當服務員。後來她們結識了山莊的另三名男青工。其中有個男孩孫金剛追求小紅,被在家鄉有男朋友的小紅拒絕了。幾天后,孫金剛因在山莊裏私自吃飯、抽煙、喝酒沒付錢被老闆開除了,大家都説是小紅向老闆告的密,於是就發生了2003年9月10日淩晨的悲劇。

  那天淩晨2時多,這三個已商量好一定要把小紅帶下山的男孩,到小花和小紅的宿舍來兇狠地叫門,其中孫金剛大喊:小紅,你出來我找你有點事。被小紅拒絕後,三人即破門而入,孫金剛撩開小紅嚇得蒙頭的被子拽她道:跟我走!小紅道:你滾開!孫金剛啪地給了她一耳光。小花忙抱住孫金剛的後腰道:有話好好説。孫金剛卻掉頭給了小花胸口一拳。情急之中,小花順手摸出一把水果刀自衛。站在孫金剛旁的同夥李光輝突然撲來,慌亂中刀子插進了李光輝的胸部……

  法庭調查進行了三個多小時。事實表明:確是小花殺死了李光輝,但當事人已死,無證據表明是過失還是故意殺人。楊鳳蘭只有在進一步地了解有關案情後,才能再行辯護。心存疑惑的楊鳳蘭來到小花的家鄉。

  小花家在內蒙古阿魯科爾沁旗紹根蘇鎮東伙房嘎查村。20歲時,出落得花兒一般的她就訂了婚。一心希望女兒出嫁後過上跟他們一樣平常、安寧的日子的父母,聽説柔弱的女兒成了殺人犯,驚異萬分:性格老實、溫順的女兒,從沒和人打過架,怎麼可能殺人呢!體弱多病的父親當即暈了過去。鄰居們也紛紛向楊律師反映:小花從不上舞廳,也不水性楊花。

  楊律師更加困惑:膽小老實的小花,究竟是為什麼殺人呢?難道有什麼細節遺漏了嗎?三個男孩闖進女工宿舍,一定發生了難以想象之事,案中定有被忽視的重要細節。此前,她已了解:事件的起因顯然與小花無關。但她不理解:是什麼刺激老實的小花,把水果刀插進男青年的胸中?她來到看守所,要驚魂未定的小花仔細回憶當時的情形。

  這次小花回憶起那天的幾處重要細節:那天淩晨,闖進屋的孫金剛一夥,把小紅的被子掀開,讓她跟他們走,小紅不肯。拉扯中孫金剛撕開了小紅的睡衣,使小紅的胸罩、乳房都暴露在燈光下。隨後抱住孫金剛的後腰的小花被他打了一拳後,隨即又被他把睡衣的扣子全部扯掉,睡衣被撕開,裸露出裏面沒穿內衣的上半身,兩隻乳房全暴露在三個男人面前。小花頓時羞憤交加血涌頭頂,即一手裹衣掩懷,一手拿出一把水果刀,腦子一片空白地比劃著防衛孫金剛的進一步侵害。不料孫金剛的同夥李光輝,手舉平時鎖山莊大門的那把一斤多重、成人手掌大小的大鐵鎖,突然衝過來砸向她的腦袋。小花本能地一揮手,李光輝就撞到了刀上。

  二、無 罪 釋 放

  小花的回憶使楊律師和法院覺得案情有了重大進展,認為:主觀上小花沒有惡意,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從某種意義上説甚至是見義勇為。為了印證調查結果,楊律師還去了現場:在那個小花和小紅合住的6平米的宿舍裏,她想象著深夜闖進三個成年男子,舉著大鐵鎖撕開女孩睡衣的情形。

  小花説:我就想讓他出去,不想故意傷害或刺死誰。因為重要證人小紅已離開山莊無法找到,開庭再次延期。在等待證人時,小花在看守所度日如年,除了哭泣別無辦法。她想到可憐的父母辛勞大半輩子,指望她能平安地出來打工攢些嫁粧、貼補些家用,沒想到自己卻讓他們擔驚受怕、傷心無度。原來毫無白髮的小花的母親,聽到女兒殺人後成天哭泣,四五宿沒睡覺,還得照顧挂吊瓶的小花的父親,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才48歲的人不知不覺頭髮就白了80%,讓楊律師看到後大吃一驚。

  在看守所裏的小花,看著窗外冷冷的月亮,想念著她鄉下訂了親的未婚夫,想起他們的海誓山盟,她想得到他的安慰。她想自己這次就是不死,恐怕青春歲月也要在監獄裏度過,所有的希望都沒了。她近乎絕望地回想起,她和未婚夫四年裏的那些瑣碎和甜蜜,想起四年前的那個晚上未婚夫的第一個吻。她非常希望未婚夫能來看看她。

  2004年7月29日,法院終於找到了證人小紅的證詞。楊律師和小花一家再次走進法院等待判決。小花已做好心理準備:就算楊阿姨給自己辯到最好的程度,也要坐一年兩年牢。同時她也擔心:此案若有什麼新的變化或新的證據,可能會引發形勢急轉直下。然而,法院的判決令小花大吃一驚。

  北京海淀區法院當庭宣判: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賦予了公民針對嚴重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進行無限防衛的權力,小花據此有無限防衛權,無罪釋放。2004年 9月16,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原審被告人吳小花為了使本人和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原害怕會判刑的小花,一聽審判長説無罪釋放,即激動地撲向旁聽席的媽媽懷裏哇的大哭,霎時引起一片哭聲。

  在經歷了十個月噩夢般的日子後,奔回家的小花第一件事,就是跑進泥胚土房裏去見父親。父親身體不好,多年來是母親下地幹活,幾乎是父親在家抱大她。一直為她擔心,瘦了許多的父親,驚喜交加地和她抱頭痛哭。在滿屋來看望她的人群裏,好像少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一雙熟悉的眼睛。媽媽早就察覺了女兒一再尋找的眼光,但又不忍心告訴她。女兒驚魂未定,她不願看她那麼快復又傷心。

  三、男 友 分 手

  原來,小花的未婚夫景華在她進看守所第 6個月時,聽人説她可能出不來了,迫於家庭壓力退了婚,不久又與別人訂了婚。這事幾乎徹底擊垮了小花,她之所以跟幾個男子奮力相拼,就是不讓他們傷害未婚夫的姐姐。事至如此,懂事的小花並沒覺得自己有恩于誰,未婚夫的離去她佯裝不在意,儘量幫爸媽幹活、陪爸媽説話。但細心的爸爸發現:她一反平時的愛説愛笑而沉默寡言、神情黯然,飯吃得很少,總是蒙頭大睡。她常悄悄到屋後和未婚夫私下定情的楊樹林裏,想著那海枯石爛的愛情如同煙塵驟然消散,她恨他:你訂婚了我也不讓你結婚。

  一天,小花在村裏遇到原未婚夫帶著他的新未婚妻,她心情複雜地真想上前去對那個女孩説:這個男人難以讓人相信和依靠,不值得把終身託付與他。可他看見小花趕緊帶著那個女孩繞道跑了。前未婚夫覺得對小花有愧,老躲著她。有時兩人對面走來,他卻馬上岔開了,跟小花連個招呼都不打。有一次,小花找了個藉口去他家,正和新對象在門口的他愣了,沒等小花走到跟前,即帶著未婚妻從後門跑了。想搗亂的小花覺得既沒趣又痛苦:我們畢竟相戀了4年,你竟這樣對我?

  讓小花萬沒有想到的是:不知何時起,她出門時村裏人都躲著她,默默用古怪的眼神盯著她看;她走過去後,他們又回頭瞅著她,有的尋思:這女孩雖然幹了件驚天動地的事,可以後怎麼找對象呢,誰敢要一個殺了人的人做老婆啊?還有的想:她是否在外面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到一起學惡了,否則下得了手嗎?

  畢竟是閉塞的鄉下,有人總覺得小花是個殺了人的女人,沒有哪個男人敢娶她。無論她有罪無罪,畢竟是殺了人。母親也擔心女兒找不到好對象。村裏人的態度使小花忽然有點理解未婚夫跟自己解除了婚約的行為,雖説不能強行讓人家娶自己,可她仍感到痛苦。別人的議論和婆家的退婚,給了她沉重的心力壓力,她時常坐著發呆或潸然淚下。

  見女兒如此傷心,無奈的父母只好雙雙去找楊律師,一是表示感謝,二是請她開導一下小花。他們從400多公里外的草原,坐數小時的汽車來到楊律師所在的通遼市。兩人在馬路邊把帶去的一袋小米和一筐雞蛋塞給楊律師後,又搭車返回科爾沁。看到小花的父母穿著破舊、步履蹣跚的背影,尤其是小花的父親虛弱的體態,鼻子發酸的楊律師心裏涌動著一句話: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四、喜 結 良 緣

  楊鳳蘭律師來到灰心失望的小花身邊,給她帶來母親般的關愛。從在法庭上被釋放的那一刻起,小花的母親就按她們當地風俗讓小花認楊律師為乾媽。楊律師給小花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個妻子,即將遭到歹徒的強姦,為了保護自己,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她用石頭狠狠地砸向歹徒而因此入獄,丈夫耐心地一直等到她刑滿釋放。人世間仍有真正的愛情存在。使小花認識到:自己進了看守所前途未卜時,應該給別人以選擇的權力,他與我退了婚與別的姑娘訂了婚,我為什麼去搗亂呢?況且我倆還有三四年的感情,我應該為他祝福。

  經歷了劫後余生,23歲的小花在多了一份堅強的同時,又多了一份寬容。就在小花逐漸把原來的未婚夫淡忘,慢慢走出情感低谷時,沒想到她的生活再次發生變化。一次,她去鄰村朋友家玩認識了一個小夥子。這小夥子叫劉寶玉,性格老實溫和,家境比小花以前的未婚夫更殷實。雖説是第一次見面,可小花從他的眼睛裏已讀懂了一切,儘管她暗下怦然心動,但表面上仍很矜持,畢竟村裏那麼多關於她的議論給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劉寶玉似乎不知道小花的過去,他執著地愛著她。有一天,不善言辭的他默默為在家洗頭的小花打水替她衝頭髮時,鼓足勇氣對她説了一句話:我要愛你一輩子,非你不娶。面對這個讓自己心動的小夥,小花遲遲地不敢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劉寶玉三天兩頭來找小花,誰都看得出來他很喜歡小花,但小花仍很猶豫,對他冷冰冰的。她怕自己情感再次受到傷害。

  那天,劉寶玉替生病的小花蓋好被子告辭道:明天再來看她。沒想到翌日晨小花醒來時,發現劉寶玉在她的窗下守了一夜。激動的小花向劉寶玉敞開了自己的心扉。劉寶玉説:過去的事讓它過去吧,別再提那些傷心事。他不但不在意村裏人的議論,還很佩服小花的勇敢,他願意接受她。小花流下了激動的淚水。她去劉寶玉拜見了未來公公婆婆,經常為她們幹活兒,老人病了,她去照料。

  小花喜歡聽《玫瑰花一樣的女人》這首歌,劉寶玉就一遍遍地陪她聽。他計劃著如何在最快的時間裏,讓這個勇敢的女孩做他的新娘。他對小花表白:我怎麼看你都漂亮。出嫁前,小花平靜地去了已出外打工的前未婚夫的家門口,心裏悄悄地告訴他:我要結婚了。

  經歷了一番人生波瀾後的小花終於要結婚了。她開心地把這個消息打電話告訴楊阿姨,請她來參加自己的婚禮。楊律師高興地買了一床被子恭喜她。喜慶的婚禮上,來了很多祝福的人。小花的媽媽傾其所有,借了20多只臉盆裝滿了肉和菜。在經過當地婚禮的規矩和過場後,小花換上了玫瑰色的衣裙和鞋子,被鄉親們歡天喜地送上了新郎來接新娘的車。

  有關詳情請看今日央視10套21:50《週末講述》

責編: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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