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證券頻道 > 《中國證券》(上午) > 正文

上市公司有望回購流通股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7日 14:52)

  可以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或要約方式

  回購股份將從總股本中登出

  公司在回購期間不得發行新股

  主持人:昨天,中國證監會發佈了《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如果認為有必要回購本公司的社會公眾股份,可以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或者要約的方式進行回購。另外,要約方式回購的價格不得低於回購報告書公告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每日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回購之後,將從總股本當中登出已回購的股份數量。文件同時還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不得發行新股。

  王乃偉:首先,我們要對管理層在出臺重大政策之前,這种先行徵求意見的做法應該是給予肯定和鼓勵的。應該説回購股份是比較成熟的證券市場經常採用的一種資本運營的方式,它的效果之一就是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保護大多數股東的權益。我認為在股份回購的過程中,價格的公允,包括杜絕內幕交易,不損失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等問題,應該是一個關鍵的問題,上市公司這一次千萬不要再把好事辦壞了。

責編:劉子瑜  來源:CCTV.com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