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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論壇:關注保薦人制度(2003.07.18)

央視國際 2003年07月18日 14:17


  主持人:姚振山

  嘉 賓:王國剛 中國社會科技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

  主持人:今天節目中我們為你請到的嘉賓是中國社會科技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王國剛博士,王博士,我們最近看了你在主要證券媒體上寫一篇關於保薦人制度和通道制度的文章,而且最近關於保薦人制度的探討也非常的熱烈,你寫這篇目的初衷是什麼?

  王國剛: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是因為中國幾年來實行通道制,通道制帶有比較明顯的計劃指標制的含義,因此要改革,所以主要目的就是要取消通道制,深化股票發行制。

  主持人:我想能不能你再用一個比較形象的比喻來給投資者介紹一下,到底保薦人制度是什麼含義?

  王國剛:保薦人制度,保薦二字全稱可以稱為保底推薦,這個我們原來實行推薦制相比之下多了一個保底保的過程。

  主持人:用什麼保?

  王國剛:下面你就可以討論它用什麼保,可以用它的信譽、可以用它的財産、可以用它的人身自由來保、可以用它的生命來保,下面就取決於利益,制度上規定在什麼尺度內才用什麼保,這就大一點。

  主持人:多了一個保字,很多人認為保薦人制度能否根本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這點怎麼去體會?

  王國剛:可以這麼説保薦人制度它不是一個國際慣例,是在國際上某些國際和地區,在創業板過程中實施,它為什麼要實施保薦,是因為在創業板的企業,一方面這些企業前景不明朗,然後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又必須樹立投資者的信心,在這個時候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券商的盡責盡職程度就非常之重,因此實行保薦人制度。

  主持人:你在一篇文章中要取消通道制,然後深化發行制度改革,談到通道制弊端,通道制到底有什麼弊端必須我們現在推行保薦人制度去代替它改變它?

  王國剛:是這樣,通道制它帶有很強的指標制色彩,造成了基本3個弊端,一個券商之間競爭,優惠各自然的通道來,第二個作為證券監管它可以用通道來控制券商之間的競爭,從而使得證券監管部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原來首批制那樣一個水平上,實際上各種手續只是質的産物,很多的內容變得相當,第三在這樣一個具有很強的指標制的條件下,券商實行的就是推薦制,推薦制意味著只要我把這家企業推行上去發股上市,我就沒有責任,所以跟它就沒有多少責任關係,這樣把這3者連起來對投資者的利益就會比較大一些。

  主持人:保薦人制度它從基本上能改變這些?

  王國剛:根本上改不了,但是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進這一過程。

  主持人:在哪些方面?

  王國剛:如果説我們實行保薦人制度,同時取消了通道制,這樣實力強的券商它具有比較強的保薦能力。並且它能夠進行大規模或者進行數量較多的投行服務,它可能推進的企業就比較穩,實力差的保薦能力差,市場信譽差,在這個過程,它可能能保舉的就比較少。

  主持人:通過提高增加它的責任,然後約束上市公司,約束它們的這種行為?

  王國剛:對。

  主持人:在這裡面,就是説它對證券公司,比如説它會帶來的一些變化,你覺得會怎麼體現?

  王國剛:是這樣,如果説我們的保薦人制度實行的是機構保薦,不是自然人的保薦能代替的,在這種情況下,機構的責任就大大增加了,至少有3方面的責任他必須考慮,第一方面是經濟責任,第二方面是行政責任,第三方面對於這些機構,高管人員的刑事責任,這些責任可能不是因為它貪污受賄,而是因為它沒有盡職盡責,是因為在這一過程中發生了虛假行為,是因為不負責任等等,那麼這個對他們來講壓力就大。因為中國現在實行的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實行的混合製,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對他們相對來説直接的經濟利益個人顯示可能會小點,因為是公司,但是對於他們其他的行政責任等等方面的問題,他們必須要承擔。

  主持人:是增加了他們很多責任?

  王國剛:對。

  主持人:剛才我們主要是談到比如對證券公司,對市場本身的影響,可能對於很多投資者來説,當它看到這些討論的時候,它首先要考慮的是對我的影響是什麼,比如説信息披露與通道對比,它信息披露方面到底哪些方面有提高,或者説在發行的節奏方面,以及在通道制的情況下,我們不知道發行節奏是怎麼變化的,保薦制能改變這個嗎?

  王國剛:應該講在信息披露範圍保薦人制度它會使得與原來通道制或者推薦人下要質量高估了,信息的準確程度,或者根據所要求的信息基石程度、完整程度都會等到體現。

  主持人:主要是因為保薦人承擔的責任大?

  王國剛:對。他如果不承擔或不履行這些義務,那麼他可能要受到處罰的,但是就發行速度,發股的速度而言,這個取決於另一個制度改革,取決於我們現在的發審制的改革。因此保薦人制度直接關係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主持人:我們以前在看通道制的時候,説行政來調控發行股票的節奏,但是對於投資者來説它還很難判斷,到底在一段時間內,節奏是快還是慢,感覺新股快了,節奏快了可能市場又要下跌了,保薦人制度你覺得也無法讓能夠真正去明白這個發行節奏有什麼的變化?

  王國剛:是的,這個他們沒辦法,原因是什麼,兩方面因素,第一方面,本來作為市場的商品供給,因為股票不過是經營資産的一種商品,作為商品供給,本來你作為個人投資者或者機構投資者它們本來就不會了解到這種速度和數量,比如説誰到商場去買東西,誰告訴我今天北京乃至全國這個品種供給多少,他沒必要,其次我們保薦的制度並沒有改變,用行政機制來控制股票發行速度這樣一種機制,所以這個問題就使得投資者也沒有把握。

  主持人:對於我們投資者來説,當通道制取消,比如説通道制取消,保薦人制度實施,你認為對他帶來的預期變化,你應該怎麼去體會、理解?

  王國剛:作為投資者必須把握保薦人當中的一些邊界,第一個必須弄清楚保薦人和上市公司之間的關係,第二必須弄清楚保薦人與其他仲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之間的關係,第三必須弄清楚機構券商保薦人和投行的自然人之間的關係,把這些關係弄清楚,你就弄明白什麼時候該誰承擔責任,從而在市場中保護自己利益就比較落到實處。

  主持人:到這個事情出來的時候,它可以看看,當法律制度完善的時候,誰出了問題,誰侵犯了他的利益,他可以針對性的去起訴他,去討回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國剛:對,最後還強調一下,保薦人制度是一個過渡性措施,中國股票市場發行的目標模式是登記制。

  主持人:非常感謝王博士給我們帶來的分析。

(編輯:水晶石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