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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獨白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27日 13:38

  

堅守我的處男之身

  上學期,我們班有5個男生去美國交流學習了一個學期。他們回來後,大談美國的中學生活。最讓他們感興趣的是,在美國,男生和女生可以手拉著手去上學。而在中國,只能是我們心中的一個夢想。更讓他們津津樂道的是,在美國的中學生中,有很多都不是處男處女了。我們班回來的一名男生説,如果再晚回來一個星期,他可能就不是處男了,他和一個美國女孩的感情就會發展到上床的程度。同學們都為他感到遺憾,似乎他們都急切地希望回來的同學不再是處男。

  我們已經進入青春期了,我們就迫切地想結束處子時代,要不然它總是誘惑著我們。老師説按《婚姻法》的規定,女子的結婚年齡是20歲,男子是22歲。我們男生都不滿,憑啥呀?憑啥女生就可以比我們早兩年呀?

  “結束自己的處男時代”,説時容易做時難。畢竟,父母親對我們寄託了太多的希望,一旦得知我們已輕易跨過了性關係的門檻,他們會覺得整個天空已坍塌了,因為我們是那樣殘忍地摧毀了他們一生所堅守的信條。

  其次,一旦和女孩發生了性關係,由處男(女)變成男(女)人,從此我們的生活和生理肯定會有一個巨大的變化。要是別人知道了怎麼看?如果女方懷孕怎麼辦?假如今後我們分手了,會不會在我們的心裏産生抹不去的陰影?如果這一切都沒有考慮好,就輕率發生關係,我想,結局可能是悔之不已。與其從此生活在思前慮後、躲躲閃閃的不坦然之中,還不如做一個快樂無憂的大男孩。

  畢竟,條件還沒有成熟。一個輕率的性決定,可能會改變一個人終身的命運,不是那樣簡單的。儘管許多男生口頭表達的觀念似乎很新潮,但真正去做的,還是少之又少。那是一個“雷區”。所以,不管別人怎樣做,我還是堅守自己的處男之身。

  

爸爸媽媽憑什麼玷污我的清白?

  一進入高中,爸爸媽媽就老在我耳朵邊嘮叨,説女孩子要自重,不要和男生喜喜哈哈,更不能談戀愛。還説他們那個時代,就是住一個大院的男女生之間都從來不説話,都知道男女有別的道理。看樣子,他們覺得男女生同校對我都是一個威脅。這種危機感終於有一天爆發了。

  那天上學之前,爸爸就説今天預報有雨,叫我帶傘。我嫌麻煩就沒帶。到下午五點多放學時,天已快黑了,還下起了雨,雖不大,可也足夠淋濕衣服。我走到校門口,看著那串串滴落的雨絲,懊悔之心不由而生。

  突然聽見有人喊我,扭頭一看,是我們的班長。他手裏拿著一把大大的雨傘。他説:“沒傘是吧?和我一塊兒走,正好要路過你家。”於是,我們走到了一把傘下。一路上,我們高興地聊著班上的事,怕雨淋濕我的衣服,他靠我的身子很近。但我絕對信任我們的班長,他品學兼優,深得同學們的喜愛。很快到我家了,為了表示對他的感激,我握了一下他的手。

  誰知一到家,就覺得氣氛不對。爸媽用一種怪怪的眼光打量著我,我感覺他們有如獲得戰利品似的興奮,而我則是被網住的魚,他們就等著看我怎樣掙扎了。我問了一句:“怎麼了?”爸爸立即暴風驟雨般爆發了。“你還有臉問,你老實交代和那個男孩是什麼關係!我叫你,你聽都不聽,非得和他用一把傘才親熱是不是?我從背後看你們那種熱乎勁,就知道不是一般的關係。小小年紀就和人談戀愛,不老實交代你們的事,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天呀,學校門口人多嘈雜,肯定是沒有聽到爸爸的呼喊。但就因為這,就算犯了彌天大罪?長久以來積鬱心中的憤怒和不滿,終於像火山般爆發了。我像一頭受傷的困獸,大聲咆哮:“你們把自己的女兒看成什麼人?跟人共用一次雨傘就會把這一輩子交給他是不是?你們可以侮辱自己女兒的人格,可是你們沒有玷污別人清白的權利。他是我們的班長,從來作風正派,沒有勾引女孩的不良記錄!説實在的,我現在最關心的是我的學習,腦子裏根本就不像你們那樣成天只想男女間那些污七八糟的事!”我之所以這麼説,是因為我知道父母常背著我看黃色光盤,他們還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呢。

  媽媽看我一臉正氣,立即態度變軟,勸我説:“爸爸也是為了你好,為你擔心。現在説什麼你甭不聽,等出了事就晚了,你自己揹黑鍋,悔恨一生!”兩人一紅一黑的雙簧使我無話可説,但心裏像吃了蒼蠅一樣噁心。

  這就是我的爸爸媽媽,無論他們做了什麼錯事,在我面前,他們永遠是正確的、有遠見的。我真的無話可説。

(編輯:回春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