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家住南京市的江學迎拿出多年的積蓄,又向親戚朋友借了一些錢,為即將結婚的兒子江震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住房。兒子結婚成家,又有了房子,作為父親的老江終於松了口氣,這下總算可以省心了。可是轉眼到了2006年,老江卻遇到了一個不小的麻煩,麻煩--就出在那套房子上。
2006年11月,江學迎回了一趟老家,剛回去沒幾天,就接到了老伴打來的電話,説是在他們的家門口貼着一張法院的傳票,有人到法院起訴,讓他們從那套房子裏搬出去。

江學迎:我感到很驚訝,房子是我們自己買的。房産證土地證都在我們這,是誰把我們告了呢。
江學迎感到一頭霧水,房子已經住了三年多,怎麼會突然惹上官司呢?老江趕緊回到南京。
江學迎:我就將房産證,土地證,以及購房發票,各種票據都帶着,以及購房的,契約都帶着去。
在法院,江學迎了解到,將他們告上法庭的人,也向法院提交了那套房屋的産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江學迎:跟我們的證是一模一樣,就是編號不一樣。
一套房子,怎麼會冒出來兩個房産證呢?江學迎一下子慌了神兒,從法院出來之後,他直接來到南京市房屋産權登記部門,想看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江學迎:房産部門看了以後,看了我的證以後,説這個證已經作廢掉了。
一聽這話,江學迎當時就愣住了,大腦一片空白,過了很久才醒過神兒來。他就開始使勁兒地想,到底是哪出了問題,房産證在自己手裏放了兩年多,怎麼莫名其妙地就作廢了呢?咱們來仔細看看江學迎手上的這套房産證。
江學迎拿在手裏的房産證和土地使用證上,房屋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這一欄裏都寫着 “蔡根”的名字,購房合同和發票上面的名字也是“蔡根”。
江學迎:這個名字都是蔡根的,但是票據都在我手裏頭。
這,又是為什麼呢?江學迎向我們講述了事情的原委。2003年,因為兒子江震結婚,江學迎和老伴開始四處張羅着給兒子買房,可是跑了很多地方,也沒選到位置合適、價格也能承受的房子,正當老兩口為這事着急的時候,江學迎的弟媳婦蔡珍向他們提供了一個信息。
蔡珍:我説蔡根有個經濟適用房你們需不需要啊?他(蔡根)説他沒有錢買,馬上要過期了,正好江學迎他家兒子要結婚。正好也是一個巧合。
這個蔡根,正是江學迎的弟媳婦蔡珍的哥哥,蔡珍在電話裏告訴江學迎説,他的哥哥蔡根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得到了一個購房指標,位置不錯,價格也比商品房便宜不少,可是房號雖然拿到手了,卻實在湊不夠買房的錢,眼看就要過期了,就打算把指標讓給別人。
江學迎:我説可以啊,他(蔡根)主動地找我們,把房子給我們,我們當時就講了,如果給我們的話,我們也不會虧待他(蔡根)。
按照南京市的規定,江學迎家裏本來沒有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可是現在,有人願意把指標讓給自己,而且還是親戚關係,在江學迎看來,這樣的機會實在難得。
江學迎:我們答應要了,我們就見面,到他(蔡根)家裏去,他家裏很熱情,他説這個房子,你怎麼早不告訴我呢,老大你怎麼早不告訴我,過去我們也見過,偶爾見過一面吧,他説侄兒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講得很客氣。
事情就這樣定了下來,接着,江學迎馬上湊齊了10萬多元的房款,由蔡根出面辦理購房手續,按照政策規定,經濟適用房五年之內不得轉讓和交易,因此雙方約定,購房的全部手續都是以蔡根的名義來辦,辦下來之後,江學迎將所有憑證拿在自己的手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