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收看《經濟與法》。今天的故事是由一起簡單而又複雜的車禍引起的。説它簡單,是因為這起車禍沒有人員傷亡,車輛損壞也不是很嚴重,説它複雜,是因為在這兩輛車的主人還一直陷在這場車禍裏,沒完沒了地交涉着,不僅沒個結局,這事兒還上了報紙。
2007年春天,成都街頭,華建軍到朋友的商鋪去辦事。跟往常一樣,他隨手拿起了一份《成都商報》。
華建軍:報紙上面好像是講了一個四川一個首例,就是寫的撞上奔馳賠近20萬的貶值費,我就覺得很驚奇,也很新穎。
這個醒目的標題一下子就吸引了華建軍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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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來車駕駛員華建軍 |
華建軍:我就聯想到我去年,我撞過奔馳車,我就這着順着往下讀,
這一讀可不打緊,華建軍越讀越覺得不對勁。
華建軍:讀到後來我發現好象車牌號跟我開的寶來是一樣嘛,又是姓華,
華建軍自己一直開一輛朋友的寶來車,報紙上寫的就是那輛寶來車的牌號,又是跟他一樣的姓氏,難道報紙上説的是自己不成?
華建軍:後來我又往下看,從整個事件的描述過程來看,我就知道確實是我去年撞到那個奔馳,
自己真的上了報紙,還成了四川首例,而從報紙披露的信息看,對方還要找自己賠將近20萬的所謂貶值費,華建軍一下子茫然了。
華建軍:我個人徹頭徹尾都是一無所知。
貶值費,我也沒聽説過,只知道這車要是被撞了,肇事方和保險公司把修理費付了就完了。華建軍這場事故怎麼還撞出來個貶值費呢?而且,看樣子,他也不明白為什麼對方要找他要這筆錢。自己被告了還一無所知,這華建軍到底撞了什麼人呢?
2006年9月11日,華建軍開着朋友的一輛寶來車路過成都市永豐立交橋。
華建軍:因為東面呢,要從立交橋的最南面然後轉到東面去,我就在前面那個時候轉了,轉了之後直接想從立交橋頂上這樣走過去。
永豐立交橋上下三層,線路比較複雜。當華建軍按照他設想的路線轉彎的時候,發現壞事了。
華建軍:永豐立交橋下標線非常小,結果我走錯道了。
本來打算往東去的華建軍發現自己錯過了轉彎標誌,徑直開向了南方,而這條道是向北轉彎的單行道,往南是逆行。
華建軍:等到我發現的時候,我車子可能前部位,就是整個的車身都已經逆行了。
這個發現,讓剛拿到駕駛證才半年的新手華建軍有些不知所措。
華建軍:我當時是蒙了一下。
發現自己走錯了路的華建軍當時很慌亂,一邊讓車子減速,一邊又想要退回到正確的路上去。因此他根本就沒看見對面來了一輛車。
華建軍:等到發現的時候,應該説整體的距離不會超過5、6米。


